WIPO
  来源:中国艺术报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是一个致力于促进使用和保护人类智力作品的国际组织,是联合国系统的一个知识产权专门机构,在制定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完善全球知识产权体系、促进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它成立于1967年,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有189个成员国,中国于1980年6月3日加入该组织,成为它的第90个成员国。2014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中国设立办事处,成为继日本、新加坡、巴西之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设立的第4个驻外办事处。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着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各个方面的一系列国际条约。中国先后加入了《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保护文学艺术品伯尔尼公约》 《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禁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日内瓦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等国际条约。

  该组织的宗旨是:1.通过国家之间的合作,必要时通过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协作,促进全世界对知识产权的保护。2 .确保各知识产权联盟之间的行政合作。主要职能是负责通过国家间的合作促进对全世界知识产权的保护,管理建立在多边条约基础上的关于专利、商标和版权方面的多个联盟的行政工作,并办理知识产权法律与行政事宜。该组织的很大一部分财力是用于同发展中国家进行开发合作,促进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技术,推动发展中国家的发明创造和文艺创作活动,以利于其科技、文化和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