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案
  来源:中国艺术报

  近日,因认为所享有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信息网络传播权遭侵权,运营PPTV的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力传媒” )将北京魔力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魔力互动” )诉至法院,并索赔50万元。目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聚力传媒表示,公司依法享有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之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电视剧《人民的名义》自3月28日在湖南卫视“金鹰独播剧场”播出以来,收视率高涨,且屡破收视纪录。4月中旬,在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正处于热播期间,且已经更新到28集时,聚力传媒经查发现,魔力互动擅自在其所有并运营的“魔力视频Moli TV”应用软件上,向公众提供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的在线播放服务,用户可观看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第1-28集。

  聚力传媒认为,魔力互动的行为违反了《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侵犯了聚力传媒的合法权益,且直接影响了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的在线点播量,给聚力传媒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据此提起诉讼,要求魔力互动立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50万元。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