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编剧合法权益事关电视剧行业健康发展
——首届编剧权益保护论坛综述
栏目:艺术视点
作者:视文  来源:中国艺术报

  在电视剧行业迅速发展的当下,剧本创作作为电视剧生产的源头和起点,越来越得到主管部门和行业的重视。当前,电视剧剧本创作中存在哪些困难与问题?原创及改编作品的编剧权益如何保护?如何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电视剧剧本创作扶持工作、加强基层一线尤其是青年编剧人才扶持培养?近日,由中国视协编剧专业委员会主办的首届编剧权益保护论坛在京举行,围绕相关话题展开了深入讨论。

  中国视协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范宗钗,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电视剧司原司长、中国视协顾问李京盛,以及王国骞、高满堂、王海平、梅向荣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论坛。

  法规和合同是行业维权实践的两个关键支撑

  论坛现场,多位编剧提出了行业关心的热点问题,反映了广大编剧遇到的现实困境。编剧王小枪谈道,现实中每个编剧基本都会遇到关于署名权的问题。在影视作品制作、宣传、发行等过程中,编剧的名字时常会因各种原因被忽略,这是对编剧贡献的不尊重。编剧秦雯补充,对于多人参与创作的作品,编剧署名的排名先后也尚无明确的规定。编剧张巍谈道,在当前影视剧改编创作中,编剧的名誉和尊严受到不理智“原著粉”和观众伤害的现象屡见不鲜。

  多位资深律师在现场为编剧们答疑解惑。律师陈少军解释,在文化行业维权实践中有两个关键支撑,一是法律规定,二是合同约定。一份仔细设计的合同能够在后续发生纠纷时更加有力地支持编剧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他建议,编剧专业委员会可以考虑与专业人士合作,推出适用于编剧的合同范本,供有需要的编剧参考。参加论坛的编剧还向律师咨询了作品被篡改或抄袭时如何维权、如何守法纳税、如何有效追讨尾款、如何取得真实事件的改编授权等具体问题。

  中国视协编剧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武丹丹表示,中国视协编剧专业委员会将持续增加对编剧权益保护工作的投入,不断探索与专业机构和人士的合作机制,为保护编剧自身权益提供更加全面到位的支持。

  艺术和市场的冲突需要共同努力实现“破茧成蝶”

  艺术坚守和市场或资方诉求之间的冲突,往往是编剧行业面临的普遍困惑。对此,一线编剧感触尤其深。编剧陈彤谈道,一些“甲方”对剧本创作规律的认识和尊重不够,让行业风气更加浮躁,长此以往将“劣币驱逐良币”。

  如何破解此难题?编剧全勇先认为,作为创作者,在内心表达跟市场需要发生冲突的时候,要坚守作品的精神属性、文学品质和思想价值。编剧王三毛认为,克服松懈和疲劳,提高单场戏的创作水准,整个剧作才会更上一层楼。陈彤则从行业整体的角度提出,剧本创作需要“甲方”和“乙方”精诚合作、共同努力,才能“破茧成蝶”。

  针对相关话题和行业关切,李京盛表示,电视剧编剧要摆脱对以往成功经验的依赖,突破自己的舒适圈,进一步提高对生活的思考力和辨析力,在商业和艺术之间要尽可能保持对艺术的执着和敬意。

  进一步加强创作扶持和人才培养是行业普遍共识

  当前,各级有关部门对优秀电视剧剧本创作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正越来越成为推出精品的有效手段。编剧张挺建议,扶持资金的分配设计和监督落实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考虑。

  一些编剧希望在题材方面进行探索和创新,但是在政策尺度上经常存在疑惑。编剧高璇提出,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提供更多咨询的渠道,帮助编剧在创作的前期做好规划,降低不确定性。编剧温豪杰建议,有关部门可通过组织采风等方式帮助编剧在对生活的观照中获得创作灵感,同时为编剧围绕现实主义题材的主动创作提供更多支持。

  在人才培养方面,与会者也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需要探索更多方式带领广大年轻编剧入行。”中国传媒大学艺术学部副学部长、编剧周涌说。中央戏剧学院影视系副教授、编剧倪骏提出,需要增大扶持政策的范围和力度,给尖子生以外的学生更多机会。

  “教师只有自己进行一线创作,才能培养‘了解创作甘苦、掌握创作规律’的真正创作者。”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编剧李向民建议,院校要积极探索与有关部门和机构的合作机制,让年轻编剧在实际项目中迈出第一步。对此,北京师范大学教授、编剧梁振华介绍了近年来北师大探索与一线作家合作的“双轨制”培养方式。他认为,院校教学和作家指导实践相结合,对提高年轻编剧的专业素质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