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发布《指南》演出场所观众人数上限调至50 %
  来源:中国艺术报

  本报讯 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8月10日发布印发《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第三版)的通知。指南中指出,在充分做好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在低风险地区,经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可以举办中型及以下营业性演出活动。暂缓新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 ,暂时取消演出前后的现场互动环节。中高风险地区,暂缓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恢复开放的演出场所应当严格执行人员预约限流措施。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不得超过剧院座位数的50 %,应当间隔就坐,确保安全距离。含有多个剧场的综合性演出场所,不同剧场之间应当实行错时错峰或者通过不同路径出入场,并加强统筹调度,安排专人做好现场疏导,避免人员聚集。每场演出尽量压缩不必要的演职人员,并注意保持一定距离。演员人均化妆间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属地原则” ,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包含演出场所在内的文化市场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