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代言,千万别搞砸了!
栏目:艺象杂言
作者:吴梅  来源:中国艺术报

  湖南卫视当家主持人汪涵近日代言的“爱钱进” APP涉嫌金融诈骗而卷入了舆论的漩涡。尽管汪涵本人较少使用社交媒体,但其久未更新动态的微博下依然被怒刷了一万多条负面评论。而共计230亿元无法提现的37万受害人中,有的投诉无门后纷纷选择向汪涵发帖求助,或线下拉出横幅“请汪涵还我血汗钱” 。明星因所代言的产品“爆雷” ,再次把广告代言这一话题推到了公众的面前。重点自然是代言责任问题,但恐怕又不仅于此。

  如今明星代言已成为非常普遍的一种广告方式。在网络上的讨论中,有法律界人士认为,明星代言是一种商业行为,不再是个人行为,因此要受到《广告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约束,不是简单的“你给代言费,我宣传”的关系,还涉及到关联担责等一系列法律问题。而明星是否有过错,也成为一个重要的认定标准。在此次汪涵代言金融产品“爆雷”的事件中, 7月2日汪涵也发声明称,此前曾得知该产品出现兑付迟缓现象,就多次联系平台,敦促他们解决问题。倘若是事实,那么对于代言所应尽的义务,一些明星还是有相应自觉的。在批评有的明星“给钱代言,拿钱走人”行为之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某些行业的、专业的壁垒,是明星所难以清楚掌握的,代言本身的专业含量也有待评估。

  毕竟,大多数明星所在的是文化娱乐行业。一些企业或产品找明星代言,除了看中明星自身的社会影响力,很多往往也会斟酌明星自身人设的消费内涵。比如,成龙曾代言某品牌洗发水,广告商看中的除了成龙的发质及形象气质外,给人的印象也有一定的年龄针对性。而除了形象气质等外在因素,那些隐性的、符号化的象征如明星所代表的某一种时尚潮流、消费习惯、主体阶层、专业领域等,也会进入到代言的具体参数之中。就像汪涵代言金融产品,人们从他的代言形象当中,就能读解出成功白领优选生活的内涵。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明星就一定了解金融产品,特别是一些涉及复杂技术问题、法律问题的层面更是如此。

  在这样的情况下,恐怕就需要对明星代言有一个比较理性的、全面的认识:一方面,明星自己要自律尽责,要尽量深入地了解所代言产品的情况,哪怕在专业知识不可能掌握的情况下,至少应该有比较基本的认识。好比代言一架飞机,谁都不可能确保掌握它的制造流程,但它的安全认证是可以确认的。而像汪涵所代言的金融产品,他本人不一定要弄清楚运作的来龙去脉,但相应的调研考察还是要的。尽量用流程规范去防范代言的专业陷阱,就是自律尽责。另一方面,明星代言只是一种形象的塑造,是宣传包装,并不是专业标准。在质疑某些代言的虚假引导之外,真正理性的人一定会同时注意到,吸引人们的绝不仅是因为某明星的代言。买洗发水的希望好用,买金融产品的看中投资回报,这才是核心。只不过,明星既然代言了产品,为产品的质量信誉做了背书,只得成为搞砸之后的背锅侠。

  文化娱乐行业明星多,可以说是广告代言最为密集的领域。有必要提醒,对于所代言的产品或企业,明星既要多一点担当精神,自律尽责地履行代言责任,珍惜公众对自己的支持与期待;也要做好自我保护,不懂的、不了解的产品尽量不去触碰,哪怕代言也要确保流程合乎规范,以免踩到雷后陷入不必要的麻烦当中,甚至影响了此后“星途”就更不好了。

  明星代言不是专业标准,但不能没有专业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