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赛龙舟岂能一禁了之
栏目:艺象杂言
作者:何勇  来源:中国艺术报

  最近,广西桂林市灌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一份公文,禁止组织举办赛龙舟活动,引起了网民的热议。这不是孤例,连日来,全国各地已有多个地方政府以红头文件形式直接或间接叫停民间群众自发组织的端午节赛龙舟活动。比如,湖南娄底市双峰县永丰镇下发“端午期间禁止龙舟竞赛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徽安庆市安委会发出紧急通知,端午节期间,严禁在长江水域举行划龙舟比赛等民间水上活动;广西桂林市全州县虽然允许端午节划龙舟,但是要求负责人和参与人员必须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而根据公安部的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不再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一些地方政府禁止群众自发组织端午节赛龙舟活动,毫无疑问,与最近发生的多起龙舟划手溺水死亡事故不无关系。4月21日,广西桂林市秀峰区村民在桃花江划龙舟时, 2艘龙舟发生侧翻, 57人落水,最终造成17人死亡;6月11日,一条龙舟在安徽安庆市宜秀区白泽湖乡白泽社区境内的一处水面试水过程中,一名40多岁的男性划手不慎落水溺亡。地方政府禁止群众自发组织赛龙舟活动,这当然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减少发生划手溺亡事故的概率,但是,这种强制禁止端午节赛龙舟活动的行为,某种程度上也是当地有关部门懒政的体现,是因噎废食的做法,而且这种简单的禁令,在缺乏有效的宣传和解释下,也不一定会获得民众理解,甚至会引来抵触的情绪,负面影响显而易见。

  众所周知,赛龙舟是我国传统节日端午节延续千年的最重要的民俗活动,一直以来都深受群众的喜爱。还以广西桂林市灌阳县为例,2016年的端午节,灌阳民间自发的龙舟赛,吸引了来自灌江沿岸各乡镇26支男女队激烈角逐,数万人聚集灌江边观看,热闹非凡。近年来,端午节等传统节日不断式微,原因之一就是仪式活动越来越少,让人们感受不到节日的气氛,导致传统节日完全沦为“吃货节” ,端午节吃粽子,中秋节吃月饼,仅此而已。群众自发组织赛龙舟等活动被频繁叫停,进一步淡化了端午节的节日氛围,既不利于传统节日习俗的传承,实质上也隔断了传统文化的传播和发展。

  笔者以为,端午节赛龙舟活动,作为重大的群众性活动,安全确实需要摆放在首位。但为了保安全就禁止赛龙舟并不是唯一的选择,更不是最好的选项。事实上,赛龙舟并不必然会发生划手溺亡事故,关键是政府要为群众赛龙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首先,地方政府要加大对参与赛龙舟活动的组织者、划手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其次,应当明确规定身穿救生衣是龙舟划手的硬件设施和标配工具,不穿救生衣就不能划龙舟这是底线原则。而且,对于不穿救生衣的龙舟划手可以配套处罚措施。再者,海事、安全、消防等部门应当为赛龙舟活动保驾护航,在发生意外事故时,及时提供救援。用全方位的安全保障,来取代禁止赛龙舟的“一刀切”做法,值得地方政府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