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摄协创新工作方式成功帮助会员维权
栏目:来自基层
作者:宁平 姜莱  来源:中国艺术报

  随着全媒体时代的到来,各类媒体对于各种图片的需求也日渐增多。当前,摄影师图片被侵权的现象屡见不鲜,如何更好地帮助摄影师维护其合法权益?近日,湖南省岳阳市摄影家协会在协会会员的摄影作品被某微信公众号擅用后,帮助会员维护合法权益,支持会员的合法诉求,最终会员获赔稿费2万元。这起岳阳市摄影家协会协助会员成功维权的例子值得摄影界研究借鉴。

  2016年3月14日,岳阳一楼盘在宣传时,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擅自使用了岳阳摄协部分会员的摄影作品。2016年3月28日,在岳阳市摄协维权部的协助下,湖南岳州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了该协会会员王大谷、杨建等的委托,向侵权方发送了律师函,并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湖南岳州律师事务所彭彦林律师介绍说,该公司未经允许,既未支付稿酬,又未给作者署名,即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使用了摄影人原创并享有著作权的照片共计23张,“其行为侵害了王大谷、杨建等人的著作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侵害他人著作权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遂诉至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接到法院传票以后,被告意识到擅自使用王大谷、杨建等摄影作品的做法确实构成侵权,愿意承担相关责任。通过多次协商, 2016年11月,在云溪区委宣传部、区文联和岳阳市文联的积极参与协调下,双方达成协议,由微信公众号的主办公司一次性支付作者稿酬及相关费用2万元,原告撤回起诉。

  岳阳市摄协秘书长谢湘波表示,近年来,该协会会员作品在协会和作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网络、画册、微信、资料等载体擅自采用,且不署名的侵权现象非常普遍,市摄协多次积极为会员维权,获赔稿酬最高一幅达4万元。

  摄影师拍摄一幅优秀的摄影作品可谓要经历很多关卡,交通、食宿费用不菲,还有拍摄中的风险,摄影器材的损耗,后期制作所费的精力,一张好的作品来之不易,可一下子就被一些不良单位或人员侵权盗用,自然令人愤慨。“摄协为会员维权不在于获赔稿酬多少,主要是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让社会尤其是商家学会尊重会员,尊重作者的劳动成果。 ”谢湘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