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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联办公厅关于《中国文联劳务报酬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
文联办发[2014]9号

中国文联办公厅关于《中国文联劳务

报酬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
2014年1月26日
文联办发[2014]9号
   

  

  各全国文艺家协会,文联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
  2014年1月14日收到《财政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523号)。该通知对讲课费作出了新规定,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新规定,我们对《中国文联劳务报酬发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条款作了修订,现补充通知如下:
  1、《办法》第三条修订为:“讲学、讲座类。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最高不超过1000元/半天;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最高不超过2000元/半天;院士、全国知名专家一般不超过3000元/半天。其他人员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2、《办法》第四条修订为:“专家座谈研讨类。作主题发言的:大型论坛每人1500-2000元/半天,专题座谈研讨会每人800-1500元/半天,其他每人500-800元/半天。 ”
  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