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勠力同心、勇毅前行, 中国文联法律顾问工作开启新篇章

时间:2022年02月14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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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国文联党组工作部署,推进《中国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维权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按照《中国文联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新时代中国文联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近期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在京召开了2021年度中国文联系统法律顾问工作会。本期“维权行动”对会议情况进行专题报道,持续推进中国文联系统法律顾问工作有效开展,为文艺事业繁荣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本版文图由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提供

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奋力开创中国文联系法律顾问工作新局面

张雁彬(中国文联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

  在中国文联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之际,中国文联组织召开2021年度法律顾问工作会,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党中央赋予中国文联的“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职能,立足新时代文艺文联工作,认真落实《中国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维权工作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努力推动中国文联系统法律顾问工作迈上新台阶,不断提升文联组织依法治会、依法管理、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为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回应时代要求,深刻认识开展中国文联系统法律顾问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法治建设对于文艺文联工作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深入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对于中国文联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推动文艺维权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新时代文联工作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具有重要意义。一是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回顾百年党史,我们党历来重视法治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又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中国文联系统推动法律顾问工作以及依法治会工作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推进法律顾问工作是中国文联依法治会的重要抓手,是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和生动实践。二是新时代文联事业发展的法治保障。做好新时代文联工作,需要我们持续加强对文艺界的团结引领,发挥文联组织在行业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不断满足文艺工作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求。加强中国文联法治建设,深入开展中国文联系统法律顾问工作,有利于提高文联组织和文艺工作者依法治会、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强文艺维权工作的重要手段。为了加强文艺维权工作的顶层设计,中国文联修订出台了《指导意见》。意见对法律顾问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推动法律顾问工作就是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文联组织履行文艺维权职能中的作用。

  二、坚持恪尽职守,积极推动中国文联系统法律顾问工作成效明显

  一年来,在中国文联党组的领导下,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认真推动,各单位积极响应,法律顾问勤勉尽责,中国文联系统法律顾问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中国文联所属单位实现了聘任法律顾问的全覆盖,各单位法律风险防控水平整体提高,法律顾问工作方式不断完善,文联组织法律顾问工作重点要解决的三个层面的问题都取得了实际成效。一是本着对文联系统负责的态度,为文联履行维权职能建言献策。法律顾问能够对文联系统负责,担好责、履好职,防范法律风险,维护文联形象,起到了为文联组织依法治会保驾护航的作用。二是本着对各顾问单位负责的态度,为顾问单位依法管理提供保障。法律顾问从事先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等方面在文艺维权和其他管理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本着对广大会员负责的态度,为文艺工作者树立法治意识贡献力量。参与各单位普法宣传活动,帮助文艺界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三、增强责任意识,努力构建中国文联系统法律顾问工作新格局

  在中国文联系统法律顾问工作取得可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需要足够重视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单位领导班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处理工作的意识不够强,对法律顾问制度重要性认识有待提高。二是个别法律顾问服务意识不强,对文艺和文联工作缺乏深入了解,缺少更有针对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三是法律顾问制度落实落细有待提升。

  在中国文联“八五”普法全面铺开,文艺维权工作有序推进的新形势下,各单位要提高认识,法律顾问要更好履职尽责,共同推动法律顾问工作开启新篇章,为文联系统法治建设提质增效。一是中国文联所属单位要以落实《指导意见》为契机,推动法律顾问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要从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文联深改任务,加强文联组织法治化建设,推动文联创新发展的高度,认识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推动法律顾问制度的落实。二是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的指导,推动法律顾问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三是中国文联系统各法律顾问要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为文艺维权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要加强学习,履行好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要改进作风,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要积极作为,以主人翁意识参与顾问单位维权工作;要着眼长远,协助顾问单位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2021年度中国文联系统法律顾问工作会召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国文联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和《中国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维权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推动中国文联系统法律顾问工作开创新局面,1月14日,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组织召开2021年度法律顾问工作会。

  中国文联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张雁彬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文联文艺志愿服务中心主任冀彦伟,中国剧协分党组成员、秘书长、一级巡视员崔伟,中国音协分党组成员、副秘书长、一级巡视员王宏,中国美协分党组副书记、一级巡视员陶勤,中国影协分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孙崇磊,中国曲协分党组成员、副秘书长黄群,中国舞协分党组成员、秘书长夏小虎,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常务副主任历夫波,中国书协分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张潇羽,中国杂协分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刘挥,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副主任王国骞,中国文联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魏华,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副主任杨晓雪,中国文联文艺研修院副院长李洪伟,中国艺术报社副社长孟祥宁等各全国文艺家协会、各直属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各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和有关处室干部等6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主任暴淑艳主持。

  张雁彬在讲话中强调,深入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对于中国文联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为新时代文联事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进一步加强文艺维权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他指出,一年来,在中国文联党组的领导下,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认真推动,各单位积极响应,中国文联所属单位已实现了聘任法律顾问的全覆盖,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勤勉尽责,各单位法律风险防控水平整体提高,中国文联系统法律顾问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

  张雁彬要求,中国文联系统各顾问单位要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高度,结合《指导意见》的实施,推动法律顾问工作开创新局面,为文联系统法治建设提质增效。权益保护部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的指导,推进各单位法律顾问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善。法律顾问要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为文艺维权工作提供支撑和保障。

  中国文联所属各全国文艺家协会、各直属单位法律顾问汇报了2021年的履职情况和2022年的工作计划,交流了工作经验和体会。各单位法律顾问一致认为,在第十一次全国文代会胜利召开之际,国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中国文联组织召开法律顾问工作会十分及时和必要。通过会议,大家对于文联系统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意义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法律顾问工作的信心。大家纷纷表示,将以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为契机,与顾问单位一道认真谋划2022年的工作,增进对文联工作的了解,增强服务针对性,注重与顾问单位业务上的深度融合,更好地履职尽责,积极参与各单位文艺维权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新时期中国文联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会议要求,各顾问单位要按照中国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李屹在第十一次全国文代会上的工作报告和张雁彬的讲话要求,将法律顾问工作作为推动文艺维权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治会、依法管理、依法维权中的重要作用。各单位法律顾问要把握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围绕《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积极服务顾问单位文艺维权工作,为中国文联法治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9年4月,中国文联印发了《中国文联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并于2019年和2020年分别召开法律顾问工作会议。经过两年多时间,中国文联所属各全国文艺家协会和各直属单位聘请法律顾问的比例达到了100%。法律顾问制度在文联深化改革、文艺创作、应对风险、维护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现场交流(一)

  宋轩(中国曲协法律顾问)

  中国曲协进一步强化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同顾问单位的联系,法律顾问在为单位重大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协助起草、修改重要法律文书,出具评奖办节、展演展示等重大活动法律建议,帮助协会调解法律纠纷以及开展著作权法律宣传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工作包括:一、开展合同规范审核。年度审核合同15份,涉及印刷、文书档案整理、图书销售以及曲艺表演等相关合同。通过合同审核最大限度地减少法律风险,为“2021粤港澳大湾区曲艺艺术周活动”“第十一届海峡两岸曲艺欢乐汇活动”等项目保驾护航。二、深入开展法律咨询服务。针对典型事件就协会处理相关纠纷提出建议,为协会提供曲艺从业人员违法违规、失德失范问题的风险点及相关法律规定。顾问律师为协会举办的全国曲艺权益保护网络培训班录制视频课程,增强曲艺工作者的权益保护意识。今后将进一步改善为协会提供法律咨询意见的方式方法、工作程序等,切实提高工作效能;协助协会开展相关法律培训宣传,对劳动人事相关制度进行全面的法律体检,审查规章制度的合法性等,协助协会协调化解法律纠纷。

  闫军(中国剧协、中国摄协、中国文联文艺研修院、中国艺术报社法律顾问)

  作为法律顾问,2021年主要为中国剧协提供以下服务:一是为协会起草、审改、完善各类合同等24件次。与协会共同起草、修订了《剧本委托创作协议书》《演职人员聘用合同书》等合同模板,为戏剧工作者提供范本。二是参与劳动关系调整、权利维护等2个项目的处理,提出切实可行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三是开展宣传普法2次。四是积极同协会权益保护处设立了面向广大戏剧工作者的维权服务平台,制定了权益保护咨询服务平台工作流程,开展以维护知识产权为重点的法律咨询服务。

  2021年,为中国摄协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起草、审改、完善各类合同等221件次,参与纠纷处理、人事关系劳动关系调整、权利维护等方面11个项目。审核修订《摄影工作者自律公约实施办法》,深度参与协会宣传普法工作。与协会及其下属单位就重大和日常摄影活动的投诉举报处理等事宜展开深度合作,对19件次摄影活动拟入展作品的投诉举报开展独立调查,给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做好后续说理及教育工作。

  一年来,为文艺研修院起草、审改、完善各类合同等13件次。参与对外合作、权利维护方面2个项目的处理,为文艺研修院决策起到了良好的辅助作用。法律顾问结合培训业务的实际需求,为两期文艺研修院学员进行公开授课,讲授著作权保护相关法律问题实务解析,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还提供了法律咨询、法规解读等服务。

  担任法律顾问以来,为中国艺术报社起草、审改、完善各类合同等28件次。参与处理报社4个对外合作的项目。为满足报社升级、完善对外合作项目合同文本的需要,着手起草、拟定、汇总了常用合同示范文本,内容涵盖广告刊登、展览展示、委托制作、作品授权、对外合作等,取得较好效果。 

  此外,还应邀参加了《中国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维权工作的指导意见(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部分得到采纳。 

  李政寰(中国影协法律顾问)

  中国影协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文联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持续良好的法律顾问合作关系帮助律师较熟悉地理解和掌握协会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法律顾问能够站在中国影协的立场对相关工作给出专业性意见,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本年度顾问工作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法律顾问日常联络,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规讲解、列席会议等法律服务。二是起草审改文件,包括合同协议、活动方案、策划案、内部规章制度、公函、招投标文件等,年度完成合同审查约100件。三是出具法律建议,在对外合作、纠纷处理、劳动关系调整、劳动争议处理、权利维护、诉讼应对等诸多方面,及时出具法律意见、提出解决方案等,为协会的决策部署起到了良好的辅助作用。四是处理诉讼仲裁,对即将或已经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案件提出应对方案、帮助梳理证据并根据中国影协的需求和指令代理诉讼仲裁等。2022年将积极推行合同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合同审核效率;加强事中风险防范、加强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加强对业务部门普及性培训和针对性培训,培养全员风险意识;继续完善和新增合同模板;继续修改和增加合同审核管理制度。深入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强化法律意识,加大员工法律培训力度,让法律顾问制度真正发挥积极作用,降低法律风险隐患。 

   

  张紫茜(中国音协法律顾问)

  中国音协积极推行和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依法治会、依法管理,不断提升自身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现代化治理能力,努力提高音乐界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意识与能力。法律顾问制度在协会重大决策,起草、修改重要法律文书,调解法律纠纷以及广泛开展法律宣传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效果。律师为协会起草、审核合同27份。对于协会发现的伪造中国音协考级证书、私自发布考级简章、组织考级情况,在律师指导下协会发布公告提醒大家切勿上当受骗。协会向律师咨询中国音乐家音像出版社被吊销后清算相关事宜,经过多次沟通,中国音乐家音像出版社清算事宜已成为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律师协助协会系统梳理了《中国音乐工作者自律公约》《中国音乐工作者自律公约实施办法》《新时代音乐工作者“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倡议书》等文件。在律师的帮助下,协会整理了部分“文艺工作者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失德失范问题清单和应遵循的法律法规”。其中,结合音乐事业和音乐产业特色,重点梳理了著作权相关条款,希望通过长期的普法宣传教育能够提高音乐界著作权意识。 

  田燕刚(中国美协法律顾问)

  中国美协秉承依法建会治会的原则,认真落实《中国文联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自2007年起就开始聘请专业律师作为协会法律顾问,经过十多年的积极探索和努力实践,探索和创建了一套比较规范高效的做好法律顾问工作的运行模式。高效率和高质量是做好中国美协法律顾问工作的基本要求,中国美协所有对外签订的合同均须通过法律顾问审查。法律顾问审查合同是协会所有经济合同的前置程序,只有经过法律顾问审查后,合同才可以提交协会领导签批。中国美协每年的合同数量都将近200份,几乎每天都有合同需要审查,有的合同还很紧急。一般情况下,律师均能做到当天审查,当天回复,最晚也于收到合同次日回复。中国美协对外合同涉及领域也非常多,不仅有常规的展览合同,还包括运输合同、广告合同、印刷合同、出版合同、会议合同、酒店住宿合同,甚至信息化系统建设合同等等。正因为有了法律顾问对中国美协对外合同的认真把关,近几年来,中国美协没有发生经济纠纷。服务广大协会会员是法律顾问责无旁贷的责任,今年10余位中国美协会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向法律顾问就侵权事件进行咨询,法律顾问耐心细致地为他们进行分析,解答法律问题,提出法律建议。法律顾问还录制了普法视频,深入浅出地为广大会员就常见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帮助协会树立行业新风是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提升,包括协助中国美协权保部门处理协会组织展览中的抄袭事件,提出法律意见等。

现场交流(二)


  刘用印(中国舞协法律顾问)

  中国舞协法律顾问协助中国舞协就协会品牌升级策略、舞蹈教育行业标准推广、标准协议文本修制订等具体问题找思路、拟计划、定方案。一是进一步推进“中国文联舞蹈艺术中心知识产权服务平台”项目。二是就不法分子非法售卖学生考级证书、师资证等证书一事协助中国舞协进行了初步的证据固定、收集和梳理,并向公安机关报案,目前该案已被公安机关受理并处于侦查程序中。为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广大舞蹈从业人员及舞蹈爱好者的利益,中国舞协向社会公开发布《关于以中国舞协名义或使用协会相关标识对外开办培训并颁发证书有关事项的声明》,提示公众注意、防止被骗。三是在2019年、2020年已经对部分合同进行了规范化和标准化的基础上,协助中国舞协梳理各类合同范本10余份,涉及舞蹈考级、评奖、比赛、出版、购买服务等常见业务场景。四是就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例如,关于大学生实习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五是协助中国舞协审阅部分重要合同或文书。如:《全国九年义务教育舞蹈教师教学参考》《全国中小学舞蹈教师教学指导用书》稿件委托合同,中国舞协“舞典华章”演出项目招标委托代理协议等。

  林子英(中国民协法律顾问)

  按照《中国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维权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国文联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的工作部署,在分党组的高度重视和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的支持与帮助下,中国民协法律顾问恪尽职守,竭力维护协会合法权益,高效优质地完成顾问工作。除年度法律咨询服务外,主要开展了三部分工作:一是合同审查和管理。中国民协领导坚持法治思维,要求对外签署合同都需经法律顾问审核。年度审核的合同类型主要以评奖办节、巡展会展等重大活动相关合同为主,也涉及培训课程制作、科研项目合作、服务和出版等类型。二是协助做好日常管理。对于协会日常工作中遇到的相关人事、资金处理等问题给予法律上的指导帮助。对协会所属《民间文学》杂志社公司制改革方案、公司章程的制定提出法律意见。三是开展法律宣传。以《合同的应用》为题为协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合同管理人等进行授课座谈,为协会订立合同、对外沟通提供了法律指导。今后,还将进一步加深对协会工作的了解,对相关行业政策的把握,为协会领导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加强事前参与的工作机制,在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合同的起草和沟通修改等工作上更好地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根据协会工作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

  胡钢(中国书协法律顾问)

  中国书协在上一年度法律顾问制度推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顾问律师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的法律顾问工作,主要包括相关合同谈判、文本审查、纠纷处理、网络仿冒诋毁等侵权处置、内部工作制度完善等。一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针对相关展会将不可避免处理大量个人信息的现状,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对《征稿启事》所附报名表,适当减少对作者个人信息收集的范围。同时,完善了相关合同中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条款,约定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本合同相关个人信息,特别是作者的个人信息,应严格保密。二是探索完善责任保险制度。法律顾问提交了《关于探索开展书法展会责任保险试点的建议》,并在相关合同文本中增加鼓励展会协办方和承办方探索开展责任保险试点的条款,发挥责任保险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三是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针对中国书协正在不断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提交5000余字专题法律意见书。四是完善网络侵权治理。针对个别微信公众号作者冒用或仿冒书协名称或简称,未经许可转发曲解书协新闻,或未经许可违规公布相关信息等现象,向微信经营者发送要求紧急处置函,要求对相关侵权账号及其内容,立即采取删除内容及永久封号等处置措施。同时报送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中国书协也依据微信公众号规范与惯例建立了特别标注“原创”作品的机制,强化著作权保护。

  郭华(中国杂协、中国文联机关服务中心法律顾问)

  中国杂协为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大力推进依法治会,年初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顾问律师为单位重大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协助起草、修改重要法律文书,出具评奖办节、展演展示等重大活动法律建议,帮助协会调解法律纠纷以及开展著作权法宣传等工作。一是对有关合同文本进行合法性审核,主要是协会对外签订的一般民事合同协议,并根据实际情况及不同需要,提出相应修改意见,为保护协会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二是草拟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拟《杂技艺术人才岗位流动行为公约》,倡导杂技艺术人才在现行法律法规下合理规范流动,促进杂技艺术人才良性发展。三是提供法律咨询与普法宣传服务,为协会提供法律咨询3次,作题为《知识产权建设基本策略案例分析》的普法讲座1次。随着协会依法治会的不断推进,双方合作的不断加深,日常工作中开展法律咨询已经成为常态。

  中国文联机关服务中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明确了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2021年度提供的法律服务内容涉及多个方面:一是常规性电话、微信答复中心咨询56人次,做到有问必答,回复及时。二是出具调查报告3份,参加相关评审工作1次,为中心业务活动与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论证,发表法律意见提供解决方案2次,审查、修改5类不同合同共17件,提交法律建议4次。三是法律顾问能第一时间出具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为中心正常顺利运营提供法律支持。

  常晶(中国视协、中国文联网络文艺传播中心法律顾问)

  中国视协2021年度通过法律顾问对合同的认真把关,没有产生新的经济纠纷等问题,有力地保护了协会的合法权益。一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等便捷形式,多次对协会提出的不涉密事宜,进行答复咨询、提供法律分析及应对措施方案。二是法律顾问审核各类合同、法律文件等50余份。三是法律顾问主要参与了协会开展的中国视协青少儿播音主持艺术考级管理系统建设、第十五届小康电视节目工程推选活动等13个项目。四是就协会参与投资企业工商调档事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包括协助协会准备调档所需材料,调取并整理协会参与投资企业工商档案,根据协会参投企业的调档情况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办理调档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中国文联网络文艺传播中心继续坚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征求并尊重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严格按照较为规范的流程,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通过主任办公会的形式听取相关业务处室与法律顾问合作情况的汇报,研究讨论法律顾问履职情况,集体决策选择合适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为中心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不断提升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的力度。法律顾问为网传中心以及文艺网(北京)传媒有限公司累计审查、修订各类法律文书100余件,就网传中心经常业务活动和日常经营管理中涉及的一般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提出分析建议或意见等50余次,通过电话咨询、业务指导百余次。

  李科峰(中国文联文艺志愿服务中心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在文艺志愿服务工作中为维护中心权益、降低法律风险、提高法治意识发挥了积极作用,促进了各项活动有序开展。中心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律顾问作用,一是畅通法律顾问履职渠道,搭建法律顾问工作平台,明确要求各项文艺志愿服务活动合同、协议、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信息资料必须报送法律顾问审核,同时要求法律顾问要深入了解单位情况,及时提供服务、解决问题。二是强化中心全体工作人员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各项工作,尤其是遇到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时,要求各部门及时与法律顾问沟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的作用。三是中心明确法律顾问职责,要求把审查合同工作作为签订合同的必备前置程序,只有法律顾问审核通过的合同,才可以提交领导签批。从项目谈判、合作文件起草直至项目落地,法律顾问都出具了重要建议,为文艺志愿服务活动提供了有力保障,极大降低了日常工作中的风险。一年来,法律顾问共审核合同87份,起草合同2份,其中涉及合作、资助、捐赠、授权、委托、行政事务、演出制作、节目播出、资产运维等合同类型多达10余种。协助处理违规、侵权事件2个。为进一步简化流程,提升沟通交流效果,中心采用一对一的方式,由各项目负责人与法律顾问直接沟通协商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升了法律顾问工作效率。

  韩立彬(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法律顾问)

  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一直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让法律顾问深入参与中心日常运营及业务工作,切实提高中心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能力。2021年度法律服务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一是提供日常法律咨询。通过咨询促使工作人员增强法律意识,形成从法律角度把控风险的习惯,在充分评估法律风险点的基础上作出决策,使得中心日常运营更加合法合规。二是参与中心各项业务活动的合同审查,协助各部门顺利开展业务。起草和审核的合同类型包括网络信息系统安全运维、网站后台系统升级、出版、研讨会合作、特稿、项目合作、捐赠等合同。中心各部门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合同审核流程,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经常使用的合同类型编制成模板,若对方对模板内容没有修改意见,则无需再走法律顾问审核流程,使中心内部合同管理使用更规范,有利于提高合同签署的效率。三是对中心内部制度建设提出法律意见,协助中心进一步完善内部制度管理。完善的内部制度,可以使中心在合规框架下运行,最大程度降低侵权风险。四是提供商标注册服务。2021年度,中心法律风险防控意识显著增强,加大了商标注册和商标维权工作力度。如委托法律顾问代理注册“艺见”商标,并在英文商标被驳回后,积极与法律顾问沟通后续解决方案,开展申请商标复审工作。

  钱树锋(中国文联出版社法律顾问)

  中国文联出版社(以下简称文联社)日常事务顾问律师参与度比较高,律师为文联社提供了法律咨询、法规讲解、列席会议等日常联络类法律服务。具体包括:一、建立全面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各部门均安排专人与顾问律师建立沟通渠道。二、建立微信群制度,方便及时沟通。三、建立及时面商机制。第一时间安排顾问律师到文联社与相关人员面谈,梳理书面资料,提出意见。审阅定稿了《图书出版合同》《图书销售合同》《委托排版制作协议》《图书按需销售、印刷三方协议》《委托设计协议》等数个合同模板,有效加强了各类法律文件的规范性、严谨性、周延性和可执行性,并在反复磨合中逐渐纠正和规范了工作人员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一些误区和不良习惯,无形中对文联社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和能力起到了督导提升作用。在文联社对外合作、纠纷处理、劳动关系调整、劳动争议处理、权利维护、诉讼应对等诸多方面,顾问律师会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为文联社的决策部署起到了良好的辅助作用。为文联社全体员工开展了“《著作权法》释义和法律风险规避”专题讲座,全面讲解了著作权的相关规定,列举分析了新修订《著作权法》的法律条文及注意事项,重点强化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对文联社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诉讼、仲裁案件提出应对方案、梳理证据、代理诉讼或仲裁等。

  文晓欢(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法律顾问)

  一年来,法律顾问为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重大决策,协助起草、修改重要法律文书,调解法律纠纷以及法律宣传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双方相互的支持、协调、努力下,不断发现法律风险,化解法律纠纷。具体包括以下方面:一是法律合同规范审核。针对基金会业务经营活动,起草审核合同5份,主要涉及知识产权部门、劳动业务部门,如《茅盾少儿文学工程协议》《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等合同或法律文件,确保合同和文件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此外,还审核了包含委托合同等民事业务方面的合同,通过进一步规范合同表述、合同条款等内容,最大限度地减少合同风险。二是法律咨询服务。2021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法律顾问工作主要采用了线上方式提供服务,律师事务所加强专业分工,按专业分工和业务需求统一配置专业律师,确保顾问单位各项法律服务更加精细化、专业化、风险最小化。今后的工作中,法律顾问将全方位加强合同风险防范,提供重要法律政策提示服务,员工私人律师服务,创新性法律顾问服务等方面进行努力。

  本版图片摄影 张双双 席满惠 包梦暄

(编辑:贾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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