谣言疯传,就当及时治理
http://www.cflac.org.cn     2011-10-28     作者:何瑞涓     来源:中国艺术报

    昔日周幽王烽火戏诸侯,谎言一起,为赢褒姒一笑而坐失天下。谎言是谣言的病原体,当公众与媒体不加分辨参与进去,谣言就会变成一种传染病。正所谓传谣动动嘴,辟谣跑断腿。网络时代,打开了一个公众自由参与的空间,人人都可以成为新闻发言人,每一个网站都是各种消息的集散地,同时,个人也好网站也罢,都有可能在恍然不知间成为谣言流传的扩音器,每一条流传着的新闻背后都隐藏着可能被证伪的因素。网络的普及、新媒体的出现确实给很多工作的展开带来便利,比如说被拐儿童寻亲等等,但也为一些谣言的滋生蔓延提供了温床。吃盐防核辐射的鼓吹、一本正经地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第47号规定的炮制、战机坠毁、绝症男子杀人等消息的抛出,有多少这样的虚假消息在轻轻的点击“转发”中无限蔓延。

    是谁在制造谎言,又是谁在传播谣言?对于这一部分人,严厉打击并绳之以法是理所应当的。我国应进一步健全相应法律法规,使打击制谣传谣更加有法可依,并不断依法加大对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的打击力度,引导媒体与公众舆论向良性发展。足以令某些乐于躲在键盘后凭空编造各种“秘闻”、“真相”的人胆寒的是,近期在网络上流传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规定的47号公告”、“网传歼-10B战机试飞坠毁”等均已查明属编造的谣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网络新闻宣传局、公安机关已责成属地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对制造和传播这些谣言的责任人和网站予以惩处。其中所谓“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47号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的杜撰者上海励某被行政拘留15天。“杀村官”帖子作者云南某大学学生也被依法行政拘留。造谣生事者受此法律严惩,自是对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维护,更给认为网络上可以任意捏造、传播虚假信息的人敲响了警钟。希望网络监管者加大执法力度,对各类谣言做到及时发现、有效清理,从而让网络环境更加健康高效,让一切谣言及其制造者、传播者失去容身之所。

    对于网络环境而言,每一个公民既是参与者,更应成为维护者。面对林林总总、难辨真假的信息迷雾,公众自身的甄别能力也分外重要。自觉抵制谣言是每个公民的责任,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谣言的受害者,抵制谣言就是保护自己。谣言止于智者,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成为智者,从而让谣言止于你我,切勿道听途说,成为谣言流传的中转站。谣言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缺乏独立思考和反思质疑的能力。在新媒体崛起的环境下,每个人都变成了“微媒体”和“自媒体”,都可能成为谣言流传的关键环节,反过来每个人也都可以成为抵抗谣言的战士,每个人都可以是一台“谣言粉碎机”。惟其如此,无论为人为己,才算是尽到了一个现代公民、一个网络参与者的社会责任。

    制造谎言的人固然要为自己的不当言行负上沉甸甸的法律责任,而一些媒体也应从中汲取教训,切勿为了新闻而新闻,把点击率置于职业道德之上,不做深入调查,以讹传讹。媒体要明辨是非,不为假象所蒙蔽,并严格把关,掐断每一条谣言的传播链条。比如此次国税47号案也是媒体集体“被骗”的典型案例,从专业会计网站到某地方大报再到知名门户网站,对此均有正面报道。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媒体不应该做错事后低下头粉面含羞地说一句“人家是被骗的嘛”或者干脆什么也不说直接变黑脸,需要对自己的社会责任、职业操守有一个深刻清醒的认识。毕竟,人们需要可以相信的媒体,媒体是人们的主要信息源,而一旦失去公信力,可能就再也无法挽回了。传统媒体也好网络媒体也罢,都应顺应当下文化体制改革的大势,贴近公众需求,转作风、改文风,避免不从事实源头出发,轻信其他媒体消息并“复制”、“粘贴”新闻的做法,而应追根溯源,实事求是,从而扩大真实信息的传播渠道,重新赢得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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