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 人类需要保护的生态文化圈
http://www.cflac.org.cn     2011-10-21     作者:     来源:中国艺术报

贵州 人类需要保护的生态文化圈

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侗族大歌

以敬畏之心珍视民族记忆 以法律之腕防止文化断裂

徐圻(贵州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正式施行。这是继1982年国家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之后,我国颁布的第二部文化方面的重要法律,这意味着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面临的问题,可以在法律框架下得到解决。

    贵州是多民族省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富矿区,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以来,基本完成了第一轮的资源普查,建立起了五级名录体系,传承机制初步建立,项目保护初见成效,社会影响日益扩大。这些成绩,得益于贵州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成立工作机构、落实专项经费,确保了各项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贵州“非遗”保护工作,积极运用新科技手段,创新方法和措施。主要手段之一就是加速信息数据化建设,建立专门的工作网站,对普查和名录资料信息进行数字化管理。此外,还充分利用文化基础设施和渠道推进保护工作,比如已经覆盖全省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家书屋等,让老百姓及时和充分了解“非遗”成果,让老百姓认同我们自己的精神家园,感受“非遗”大省的魅力,从而在认同自己文化的基础上产生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在全球化带来的文化同质化的浪潮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提升了各族人民的文化自豪与自觉。长期以来,在中原文化中心论的视野下,贵州一向处于主流文化的边缘,是文化“小省”。而实际上,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结果表明,贵州有1万多处文物新发现,涉及6大类,其中新发现的许多文化遗产更是显示了贵州多元文化的特点,引起全世界的瞩目。贵州已经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为“人类需要保护的生态文化圈”之一。逐渐升温的文化旅游,也昭示着贵州多元文化的核心价值正在越来越广泛地得到认同。其次,贵州的文化多样性具有包容共生的显著特点。在长期多民族共生共荣中,创造和保留着“传统乡村治理”等和谐的文化因子,这成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值得探索、传承和彰显的宝贵遗产。同时,传统农业文化景观包含的对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等文化要素,也是我省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文化资源。因此,我们一定要以敬畏之心面对文化的保护和传承,防止文化的断裂和异化。无疑,文化遗产资源将为贵州的文化创新提供源泉,提升贵州的文化竞争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明确政府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第一保护人,这使责任分工更加明确。在贵州,省级层面对“非遗”的保护力度大、举措多,但到地、县层面,这项工作的发展极不均衡。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实施,让各级财政投入有法可依,从过去靠政策变为靠法律,效力更强大,可避免和纠正有的地、县政府将“非遗”保护视为可有可无的观念和做法。丰富的文化遗产是贵州历史文化的积淀,是贵州多元文化的实物载体,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文化厚礼。面对如此厚礼,我们应思考贵州文化的价值,不去盲目寻找身份和认同,而是尽量保持原状。继承是最好的保护,发展是最深刻的弘扬,在保护与利用间寻找最佳平衡点才是关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颁布,将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武器,保护、促进文化的传承和发展,防止文化断裂。

    在保护和利用中,必须正确处理文化遗产的社会价值、经济价值和情感价值之间的关系。文化遗产的社会价值,在于其凝聚的文化内涵,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所在,所以,必须将保护和挖掘其文化内涵置于首位。同时,文化遗产必然具有潜在的经济价值,这往往是遗产所在地政府关心的焦点,其潜在的经济价值,是通过将文化遗产打造成文化产品,从而实现经济积聚效应。文化遗产的情感价值在贵州多民族聚居地、多元文化的衍生地,尤为重要,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因子。只有找到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相关的利益平衡点,才能调动多方的积极性,形成科学保护利用的合力。

传承文化遗产 守护精神家园

——贵州“十二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展望'

黎盛翔(贵州省文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十一五”期间,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十二五”时期,要继续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保护方针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科学的保护理念,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衍变规律,继续积极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种保护方式,做好以下各项保护工作:

    ①深入开展普查,推进资源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

    进一步总结普查工作经验,继续开展深入的项目调查工作,掌握资源动态。建立普查和名录资源档案,征集代表作品。推进资源信息的数字化建设,建立数据库,并搭建信息网络平台。

    ②加强名录项目保护

    做好名录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继续遴选濒危优秀项目,申报联合国和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公布两批省级保护名录。继续加强联合国、国家、省等五级名录项目的保护,做到两个优先:具有重大价值的抢救性项目优先;易于发挥效益的项目优先。突出三个重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地方特色项目和濒危项目。

    ③加强代表性传承人保护

    做好向文化部推荐申报国家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工作;开展第三批省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命名工作;继续支持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和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逐步建立起长效的传承机制。

    ④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继续努力做好“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申报工作,逐步开展布依族、水族、仡佬族等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工作,并积极向文化部推荐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

    ⑤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设施建设

    以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类项目为依托,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建设一批以生产、传习、展示、销售为主要功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设施,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基础设施建设,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弘扬发挥重要作用。

    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

    积极向文化部推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命名具有典型意义的单位和企业,发挥其示范作用,总结经验推广。

    ⑦促进宣传和弘扬

    一是依托“文化遗产日”、各种传统节日、博览会等机会,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演活动;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和传播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提高全民的文化自觉和自信。

    ⑧推进法制化建设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即将出台的《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并制定关于名录、传承人、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规范性文件,将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⑨加强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

    举办各种形式的学术研讨会,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相关专题的理论探索,为保护工作提供理论基础和决策参考。开展业务教育和岗位培训,不断夯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队伍的理论基础,提高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保障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全面发展。

    ⑩保护工作及研究成果的出版

    编辑出版《山地文明的典藏·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系列丛书,拟初步设置“名录图典”、“项目纵深“、“口述实录”、“普查报告”、“民间戏本”、“行走阅读”、“探寻思辨”七个板块,图文并茂地展示省级名录,对重点项目进行深入的田野调查和研究,对代表性传承人进行访谈,整理普查成果,抢救保护传统戏剧类项目,编写面向中小学生的集知识性、趣味性为一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读物,出版学术研讨论文成果等。

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大事记

    ◇ 2003年1月1日,《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颁布的第二部地方性民族民间文化法规。

    ◇ 2004年7月,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委员会成立。2006年9月,更名为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全省各级政府也都成立了相应机构,为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 2005年12月29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首批91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式以一种全新视角展现于世人。

    ◇ 2006年5月20日,国务院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贵州有31项40处名列其中。

    ◇ 2006年11月23日,贵州省编办批复同意在省文化厅社文处加挂非物质文化遗产处的牌子,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同时成立。

    ◇ 2007年6月5日,文化部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贵州12人名列其中;2007年10月15日,贵州省文化厅公布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共93人。

    ◇ 2008年2月18日,国家文化部公布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贵州25人名列其中。

    ◇ 2008年6月7日,国务院公布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其中贵州新增项目31项49处,扩展8项12处。

    ◇ 2009年5月21日,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正式成立。

    ◇ 2009年5月26日,文化部公布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贵州9人名列其中。

    ◇ 2009年9月30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将贵州侗族大歌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侗族大歌成为全世界人民共同享有和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 2010年2月,贵州省文化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挂牌独立。

    ◇ 2011年6月,国务院公布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贵州省又有11项24处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文化生态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讨会发言摘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当前我国文化建设的主题之一,如何进行有效的保护与保存,是摆在文化工作者和研究者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不是孤立的文化事象,对其进行保护应牢固树立整体保护意识,不仅要强调文化事象之间的联系,而且要凸显文化事象与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的关联。新的时期应以新的视角和新的视线,在文化生态中找寻一些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梳理学术界的相关研究成果,共同促进社会各界对文化生态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深刻理解,10月15日在贵州贵阳召开的“文化生态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学术研讨会”上,来自全国各地的80多位专家学者,就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现将部分专家学者的发言摘要刊发如下,以期从中获取更多更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新思维和视线。

    高小康(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后申遗时期”是一个关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发展的一种阶段性认识的结果。“非遗”保护的第一个时期是以“申遗”活动为中心的轰轰烈烈的开端。这个时期提高了政府和社会对“非遗”保护的认识,扩大了传统文化在当代社会生活中的影响,但也产生了许多问题。进入“后申遗时期”意味着对前一阶段工作的反思,把“非遗”保护从重“申遗”转向重保护,重新认识生产性保护和文化生态保护等观念。特别是反思生产性保护中的权益以及非遗衍生品的经营问题,从文化生态主体的视角重新认识过去的文化生态保护观念与措施,从而推进传统文化保护的可持续性。

    余未人(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顾问):《亚鲁王》是西部苗族的一部口传史诗,学者的整理翻译是《亚鲁王》由苗语口头唱诵到中文文字的首次转化。整理《亚鲁王》史诗的目标定位,是尊重5位“东郎”的原唱和他们唱诵中传递的民间口传文学的审美观念。将史诗文本还原为识字不多或不识字的麻山“东郎”的口传风格,即避免史诗的“书面文学化”,而尽量还原其口头传统。口传文学与书面文学是两个不同的审美体系,不能将二者混淆。“东郎”唱诵的口头语言、口头词汇,是民间审美的基石。“东郎”的视野和视角,是口头传统的自然流露,是民间审美的基调。史诗情节的进展是由具体场景的叙述和极为简单的描述来表现的,诗句呈跳跃性,没有文人作品的“起承转合”,没有文人文学所必有的抒情、感叹。整理中,对此必须一步步深入了解,才能忠实于原唱。

    周必素(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研究员):贵州特殊的地理环境和特定的历史背景造就了贵州独特、丰富的地域民族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环境的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域性、整体性、综合性原则的要求。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在一定地域产生,受该地域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文化传统、宗教信仰、生产力水平、生活习俗等的影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态环境,就是要综合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所有自然、文化元素,科学、合理、协调地保护和利用,以更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环境的保护,是一个系统理论和工程,需要建立系统的理论体系和工作机制,要在保护工作及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中不断完善和提升。

    杨庭硕(吉首大学人类学与民族学研究所教授):文化生态知识和技术是非物质文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而且在我国的文化生态建设中还有直接的应用价值。因此,应对贵州各民族的文化生态知识和技术加强保护,并辅以认真的科学分析,实现对此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推广与应用,以便健全我国的生态建设,同时又收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成效。

    陈幸良(中国林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侗族生态文化就是侗族人民长期与自然相处,在历史进程中形成的具有本民族特色的人与自然关系的文化。侗族生态文化博大精深,价值厚重,主要表现在:山清水秀的自然环境,悠久独特的发展历史,同宗共祖的原生观念,万物有灵的原始信仰,依山傍水的人居环境,固土保水的耕作制度,植树爱林的人文传统,协调节制的人口繁衍,天人和谐的艺术追求,自我约束的民间规约。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应携起手来研究探索侗族地区的生态文化建设,只有这样才会促进侗族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有助于我国的生态文明理论和实践建设。

    石开忠(贵州民族学院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院长、教授):贵州文化遗产的保护自1984年以来进入了一个黄金时期,主要体现在:建立了生态博物馆的保护模式;建立了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模式;建立了文化遗产的法律法规保护体系;积极开展民族民间文艺资料的搜集整理、保护、抢救工作;开展评选命名艺术之乡的工作;开展民族村镇保护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五级名录保护体系等。

    吴建伟(贵州省文物局副局长):基于农耕文明传统形态而滋生和传承、发展起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农业耕作方式和农耕环境,农耕者的栖息居所及其周边自然环境的存在,农耕者的纺织衣着和配戴饰品的形态,形成传统的礼仪习俗和节日集会的逢时举办,世代传袭的图腾崇拜和宗教信仰的方式,农耕者一代传一代的传统口头文学传承方式和传统工艺技巧等的多样性文化形态,这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生态。同时,还应包含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之社会环境,为保护它而成立起来的行政管理和科研机构及运行机制,为宣传它而组织的各种对外交流和博览活动及其载体方式,以及各级地方财政为开展保护工作的预算投入等等,这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代文化生态。

    罗新民(贵州省文化艺术研究所所长):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应从其活态属性入手,探究其生存发展境遇。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第一步是抢救性保护以保住其活态性;第二步是重点加强其自身的造血功能,通过综合性探究,以期完善、优化其生态;第三步则是采用灵活、动态化的多种方式使之能够更好传承和发展。保护好、传承好、发展好、利用好“非遗”,不是盲目跟风,为一时的提法所困惑而手足无措,而是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

    龙耀宏(贵州民族学院民族艺术文化研究院院长、教授):被誉为“天籁之音”的侗族大歌,2009年9月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怎样在侗族大歌成功“申遗”后理清两种侗族大歌的概念和它们之间的关系?一种是作为人类文化遗产的侗族大歌,要保护好它的原生性、本真性。另一种是作为侗族地区文化产业开发源泉的侗族大歌。如侗族大歌电影、侗族大歌电视剧、侗族大歌画册以及以侗族大歌命名的地方商品品牌等,应立足侗乡,打造出品牌和特色。

    吴秋林(贵州民族学院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侗族是中国西南地区的一个文化表现纷繁复杂、多样性特征显著的民族,有南侗地区和北侗地区的称谓。南北侗地区在语言、建筑、婚丧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差别,但同时又在许多方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以及文化的相似性。是什么使中国的侗族在一个不大的区域内构成了南侗地区和北侗地区的文化差异性呢?这是文化生态环境的研究话题,即一系列的移民文化生态环境,宋代前后的“汉变夷”、“夷变汉”的侗族文化生态环境,造成了今天的南侗、北侗的差别。侗族宗祠文化的意义在于:一是直接影响了侗族的形成;二是结构了侗族文化中的核心文化,即是信仰文化体系;三是直接导致了南侗、北侗地区文化差异的形成。

    陈玉平(贵州民族学院西南傩文化研究院院长、教授):构成文化生态的相关链条一直处于一种动态的变化之中,而这种变化与其所依托的整个社会文化环境密切相关,这些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生态系统中其他文化要素之间发生了错位、断裂、失衡,甚至被其他文化事象所遮蔽,面对这样的文化生态系统,要有理性的认识,承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变异性,以发展的眼光对待文化生态系统中的各式各样文化特质之间的功能调适,并应积极采取有关措施进行整合与弥补。不能要求所有的非遗项目永远“原汁原味,一成不变”;要充分重视“代表作”与“非代表作”之间的关系,强调民间的自我传承与保护。

    黄振邦(贵州省博物馆):民族文献古籍整理,其最终目的是将这些民族文献的内容清晰地展现给读者。其方法因实际需要而异,对于布依族民族古籍整理,布依族的本土学者们一直在探索,并已经有相关作品问世,如《古谢经》《布依族古歌》等,这些作品为整理工作提供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但是,由于当时的条件所限,也存在一些缺憾,如整理过程中未能完整再现经文原文。布依族古籍摩经,其翻译整理宜采用“经文原文——国际音标——布依文——字字对译——意译”的方式进行陈述。

非物质文化遗产“大观园”

    贵州之美在于多山与秀水,贵州之丽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绚丽与多姿。作为一个多民族聚居的省份,贵州共有49个民族,其中世居民族有汉、苗、布依、侗、土家、彝、仡佬、水等18个,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36.8%,民族自治地方占全省总面积的55.4%。贵州各个民族因地理环境和历史背景的不同,形成了各自具有鲜明特点的民族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特别丰富。

    歌舞海洋

    贵州是“歌舞海洋”,有芦笙舞、木鼓舞、铜鼓舞、踩鼓舞、斗角舞、狮子舞、板凳舞、龙舞、猴鼓舞、铃铛舞等,极具个性和特色。在歌唱方面,有飞歌、古歌、大歌、情歌、酒歌、山歌、琵琶歌等,如天籁之音令人陶醉。侗族大歌更是享誉中外。

    ◎ 侗族大歌

    侗族大歌是我国民族音乐艺术的一朵奇葩,是我国目前所发现的最为完善的一种民间合唱形式,主要流传于贵州南部侗族地区。

    侗歌大歌以多声部、无指挥、无伴奏和自然和声为主要音乐特色,模拟鸟叫虫鸣、高山流水等自然之音。其在多声思维、多声形态、合唱技艺、文化内涵等方面都属举世罕见,是了解侗族的社会结构、婚恋关系、文化传承和精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2009年9月,侗族大歌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 布依族“八音坐唱”

    在贵州兴义市及南盘江沿岸流传的布依族八音坐唱是世代相传的民间说唱文化艺术,千百年来,在南盘江流域的村村寨寨承传着。

    布依八音,是布依族人民喜爱的曲种。由牛骨胡(牛角胡)、葫芦琴(葫芦胡)、月琴、刺鼓(竹鼓)、箫筒、镲、包包锣、小马锣等8种乐器组成,后又加入了勒朗、勒尤、木叶等布依族民族乐器进行演奏,并配以布依族男子或男女演唱,男声多采用高八度,女声则在原调上进行演唱。

    ◎ 苗族反排木鼓舞

    反排木鼓舞主要流传于台江县方召乡反排村,是一种祭祀性舞蹈,源于祭鼓节,系从原始图腾信仰和万物有灵的宗教意识发展而来。

    反排木鼓舞以鼓为乐点,鼓点就是舞之音乐,舞之灵魂,舞随鼓点变化而变化,鼓手是跳木鼓舞的核心人物。反排木鼓舞的动作大都根据人的劳动姿态、动物的活动形象创造而成,其动作姿势有老鹰式、鹞子式、撒秧式、栽茄式、打猎式等。

    千节之省

    贵州是“千节之省”,一年365天,贵州省就有大小传统节日、集会1400多个(处)。传统的民族服饰,独特的节日饮食,古朴的音乐舞蹈,虔诚的祖宗祭祀,神秘的地戏、傩戏,几乎都要在节日、集会中呈现出来。这些民族传统节日、集会就是贵州民俗的大观园,堪称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博览会。

    ◎ 苗族姊妹节

    台江苗族姊妹节又称“姊妹饭节”,是台江县老屯、施洞一带苗族人民的一个传统民族节日,每年农历三月十五日至十七日举行。

    农历三月十五日当天,天刚放亮,姑娘们就梳妆打扮与后生下田捉鱼戏水,或说或唱,相互戏谑。中午,在母亲的帮助下,姑娘们还着盛装配饰,从几十里外赶到老屯寨参加踩鼓,第二天到施洞的杨家寨踩鼓,第三天集中到偏寨。姊妹节期间,每至夜幕降临,远方来的后生到姑娘寨子固定的“游方”场,以吹木叶、口哨方式发信号,邀约姑娘们会集,双方通过对唱情歌互相沟通。

    ◎ 水族端节

    端节是水族人民辞旧迎新、祭祀祖先、庆贺丰收和预祝新的一年幸福美满的传统节日。主要流布于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和荔波县北部乡镇。

    端节在水历年终岁首两端时段,历时50余天。水族端节,水语称为“借端”,亦可直译为“吃年”。端节主要活动是祭祀和赛马。祭祖时,在正堂供桌上摆上鱼包韭菜、炕鱼、豆腐、糯饭、米酒、南瓜、茄子和花生、葵花、糖果等馔品。赛马则是端节的高潮,在午饭后进行。赛马活动有固定的场所,叫“端坡”或“年坡”,人们吃过年酒后便成群结队地从各村寨赶来这里。赛马之前也要举行一个简约的祭典,祭祀开辟端坡的祖先。

    ◎ 苗族鼓藏节

    鼓藏节,俗称“吃牯脏”,是苗族祭祀本宗族列祖列宗神灵的大典,是以血缘宗族为单位进行的祭鼓活动,是苗族最为隆重而神圣的节日。

    鼓藏节每隔12年举办一次,每届持续4年,现改为3年。鼓藏节的第一年二月申日,全社男女老幼集中到迎龙场的枫香神树脚,由“鼓藏头”在五彩宝辇下主持“招龙”仪式。第二年十月卯日举办“迎鼓”仪式。第三年的四月吉日,举办“审牛”唱《赞牛歌》,将附在牛身上的邪气驱除。同年九月选吉日,举行献牲、祭鼓仪式,将每头已按习俗打扮过的祭祖牯牛宰杀用于祭祖。第四年十月,举行杀猪祭鼓仪式,称为“白鼓节”。

    服饰王国

    贵州是“服饰王国”,仅少数民族服饰、银饰就有几百个种类和样式。有以刺绣、编织为主的黔东南地区的苗族服饰;有以轻便、单薄为特色的侗族服装;有以蜡染为主的镇宁、关岭一带的布依族服饰;有以挑花为主的花溪、惠水一带的苗族服装等。

    ◎ 苗族服饰

    苗族服饰经过上千年的创造和发展,款式丰富多彩,艳丽迷人,光彩夺目,巧夺天工,具有浓烈的展示性,被认为是“穿在身上的史书”。服饰的造型和服饰上的各种图案、纹饰,是族群记忆的载体,与苗族的历史传说和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承载着其民族的历史记忆,是苗族优秀文化的遗存,是民族精神文化的重要表达。

    苗族女性自七八岁始,在祖母、母亲、姑姐等年长者的引导教授下,学习纺织、制靛、染色、刺绣、织锦、裁缝等,到十五六岁,基本掌握全套技艺。

    戏剧之乡

    堪称“戏剧活化石”的面具戏撮泰吉、傩戏、地戏等古朴神秘,木偶戏、侗戏、布依戏、花灯戏、黔剧等都是独具特色的地方剧种。

    ◎ 安顺地戏

    安顺地戏是流行于贵州省安顺市的地方戏,其产生与明初来自安徽、江苏、浙江等地的安顺屯军有关,是在特定的历史背景和防御周边土著反抗的环境中,形成的屯堡人民娱人娱神的戏剧艺术。

    安顺地戏演出以村寨为单位。一般是一个村寨一堂戏,跳一部书。演出时的最大特征是演员头戴木刻假面,少则几十面,多则上百面。地戏风格是以讲唱为主,保持了盛行于宋元时代的讲唱文学的体例。演员演出时,道白和唱词是以第三人称为主的叙事说唱体,边用半文言半白话的道白交代剧情,又用七言体或十言体的高亢唱腔发展剧情。

    ◎ 彝族撮泰吉

    撮泰吉是仅存于贵州省威宁自治县板底乡的一种古老戏剧,“撮泰吉”为彝文译音,意思为“变人戏”,主要反映彝族祖先创业、生产、繁衍、迁徙的历史。

    演员装束奇特,用白布把帽子缠成锥形,头戴木制面具,迈着罗圈腿似的步伐出场并贯穿于整个演出过程中,好像人类初期初学直立行走。出场的6个人物角色分别有2000岁的山神惹嘎阿布,1700岁的男性老者阿布摩,1500岁的女性老人阿达摩,1200岁的将军骂哄摩,1200岁的顽皮年轻人嘿布和阿达摩背着的孩子阿安。此外,由两人扮演牛,两人扮演九角神兽,敲锣、钹伴奏两人,演出共12人。

    手工艺沃土

    贵州人民在劳动生活中掌握了很多手工技艺,如苗族蜡染、银饰、刺绣、织锦、吊脚楼、侗族鼓楼、花桥等,无不体现着贵州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审美意识。

    ◎ 水族马尾绣

    水族马尾绣工艺,是水族妇女世代传承的、以马尾作为主要原材料的一种特殊刺绣工艺。马尾绣是取马尾3~4根作芯,用手工将白色丝线紧密地缠绕在马尾丝上,成为类似低音琴弦那样的白色预制绣花线,然后按照传统剪纸纹样,将这种白色绣线盘绣于花纹的轮廓上,中间部位再用7~9根彩色丝线编制的彩色扁线填绣在盘绣花纹的轮廓中间部位,其余部分按通常的平绣、挑花、乱针、跳针等刺绣工艺进行。

    马尾绣的原料、工艺特殊,图案艺术的表现形式也具有水族的明显特色,是我国乃至世界非常珍贵的特殊刺绣工艺。

    ◎ 丹寨石桥古法造纸

    在贵州丹寨县北部南皋乡西部深山的一个谷地里,还存在着古老的造纸技艺,人们称其为石桥古法造纸。

    石桥古法造纸作坊生产白皮纸和彩色皮纸两种。白皮纸以构皮麻为原料,添加滑药(岩杉根或猕猴桃藤、野棉花根碓烂沥水),采用日晒、雨淋、露练等方法,全凭手工制作。有柔韧性,光泽度好,吸水性强,润墨性能好,纸质洁白,是书画的较佳纸品。彩色纸可分云龙纸、皱褶纸、凹凸纸、压平纸、花草纸、麻丝纸六大系列产品。

    石桥古法造纸可追溯至唐代,是研究我国古代造纸技艺的活化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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