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http://www.cflac.org.cn     2011-10-17     作者:     来源:中国艺术报

声明

    针对近来群众反映的社会上有人以中国文联开发办工作人员从事活动的来信,我会特郑重声明如下:

    一、从2002年4月22日起,原中国文联艺术开发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中国文联开发办)职能划归中国文联机关服务中心后,中国文联再未以中国文联艺术开发委员会办公室或中国文联开发办的名义在社会上从事经营等任何活动。也未批准或授权任何其它单位、机构从事相关经营活动。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冒用中国文联艺术开发委员会办公室或中国文联开发办的名义,在社会上从事经营等任何活动,均与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文联机关服务中心无关。

    二、对冒用中国文联艺术开发委员会办公室或中国文联开发办的名义在社会上从事经营等活动的企业、组织和个人,我们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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