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希:烟火审美的情感作用
http://www.cflac.org.cn     2011-10-14     作者:陈希     来源:中国艺术报

    第十届中国(浏阳)国际花炮节“浏阳花炮美学研讨会”将于本月19日在闻名遐迩的“中国烟花之乡”浏阳市举行。本文为研讨会参会专家的相关文章,探讨烟花的美学内蕴和真谛,展望烟花产业的美好未来。

    主办:中国艺术报社  中华美学学会技术美学学术委员会 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浏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湖南浏阳花炮有限公司

    在花炮烟火审美活动中,情感是活跃且最为重要的主体心理因素,并发挥着显著的作用。花炮烟火审美活动是一种以主体的审美需要为根据和动因的情感价值活动。在花炮烟火审美活动中,审美主体对花炮烟火形成肯定性的态度及进一步的心理表现,主要是通过情感加工、情感建构来完成的。

    花炮烟火审美活动的开始,是以主体在审美兴趣和情感的驱使下对特定花炮烟火造型产生审美注意为标志的。在花炮烟火审美活动中,审美主体对花炮烟火造型的选择实质上是一种情感选择。情感选择的过程也是审美主体对花炮烟火表现形式的情感肯定和感知的过程,是花炮烟火审美活动中主体由花炮烟火审美态度的形成走向花炮烟火审美感知的获得的心理节点。

    在花炮烟火审美活动中,情感加工作用是继情感选择后凭借审美理解、审美联想和审美想象而发挥的,表现为花炮烟火审美体验的持续和深化。主体的审美体验不仅是沿着主体对花炮烟火想象而展开,更是遵循主体的情感线路而深入。

    在情感建构过程中,审美主体一方面通过情感建构不仅达到了对花炮烟火意义的感性把握,而且加深了对花炮烟火价值的理性认识;另一方面通过情感和想象、理解等心理机制,实现了主体和客体的沟通和交融,从而得到极大的心理满足和审美愉悦。无论是陶潜式的淡泊、王维式的澄静,还是杜甫式的悲怆抑或李白式的飘逸,都可以从花炮烟火中得到寄寓。通过情感建构,花炮烟火不再作为纯客观的表现存在,而是作为某种文化精神的表象对审美主体存在着。

    在花炮烟火审美活动的整个过程中,始终伴随、弥漫着审美情感,这种情感是自由自主、差异丰富、变化发展的。在花炮烟火审美活动中,由审美心理要素、心理结构和情感作用,以及由情感选择、情感加工至情感建构的这一过程,是审美主体将情感由主观化转变为客观化的过程,这也表明了情感作用的历时性特征。

    (作者为广东省商业美术设计行业协会执行会长、教授、高级工艺美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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