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与友爱的乡村变奏曲
http://www.cflac.org.cn     2011-09-02     作者:陈晓明     来源:中国艺术报

孤独与友爱的乡村变奏曲

——评刘震云的《一句顶一万句》

    刘震云的《一句顶一万句》出版于2009年,这部有着诙谐书名的作品,其实透着骨子里的严肃认真。它以如此独特的方式进入乡土中国的文化与人性深处,开辟出汉语小说的新型经验。这部作品被称为中国的《百年孤独》,并非刻意要在马尔克斯之后来说中国的故事,刘震云一直在重写乡村中国的历史,他的重写不可谓不用力,不可谓不精彩。《一句顶一万句》出版后,刘震云以往的写作仿佛都在为这部作品做准备。这部作品以乡村中国现代性起源为主题,转向汉语小说过去从未涉及的乡村生活的孤独感,以及由此产生的说话的愿望,重新书写了乡村现代生活史,把乡土中国叙事传统与现代结合得恰到好处,这一切表明这部作品具有可贵的创新性。

    乡村中国的经验已历经无限的写作,变得越来越困窘,越来越枯竭。在“现代的”乡土或者“革命的”乡土之后,上世纪80年代的中国作家试图以“寻根”来发掘乡土的新经验,使之具有现代主义内涵。“寻根”是中国文学为走向世界、与世界文学对话所做出的努力。但这场对话不了了之,并未有能力持续下去。取而代之的是重写革命历史,把乡土中国的经验置入现代性的革命历程中去看待它经历的历史变异。《白鹿原》《故乡天下黄花》《笨花》《生死疲劳》等就是这样的“向内转”。乡土中国还是回到自身的世界中,讲述自己的故事,对自己讲述自己的故事。显然,“向内转”的经验也已经被几部大书耗尽,留给想要进一步有所作为的乡土叙事的可能路径就十分狭窄,几乎只有在绝处逢生。能活下来,活着走下去,那就是幸存的文学了。在这一意义上,或许《一句顶一万句》创造的就是一种幸存的文学经验。

    这部小说的大结构分为上下两部——“出延津”和“回延津”。“出延津”的是吴摩西,“回延津”的是吴摩西的外孙牛爱国。出延津的吴摩西丢了养女巧玲;回延津的牛爱国寻找母亲曹青娥(巧玲、改心)的家乡,为的是娘去世前要说的一句话。但家乡已然面目全非,家乡的根不可辨认。牛爱国回延津纯属灵机一动的意外,并没有执著地有目的地寻根。吴摩西并没有回他的家乡,而是在70年前他21岁时去了陕西,再也没有回到延津。他的名字也改了,不叫吴摩西,叫罗长礼。这就偿还了他少年时期要做“喊丧”的罗长礼的宿愿。牛爱国找来找去却没有结果,跑到陕西才知道吴摩西的故事,最后听了罗安江的遗孀何玉芬说的一句话:“日子是过以后,不是过从前。”这或许是富有民间智慧的一句话,它给牛爱国“寻根”的历史性举动以明确的否定。一句顶一万句,始终没有那样的一句话,就像生活中并没有绝对的真理一样。生活就是存在着,人就是坚韧地生活下去。

    刘震云这部作品并未有现代性观念介入的企图,小说只是写出20世纪中国乡村农民的本真生活,对农民几乎可以说是一次重新发现。农民居然想找个人说知心话,在这部作品中,几乎所有农民都在寻求朋友,都有说出心里话的愿望。这样的愿望跨越了20世纪的乡村历史,刘震云在这部小说里建构了一种新的关于乡土中国的现代性叙事,一种自发的农民自我意识。在20世纪面临剧烈转折、走进现代的时代,乡村农民也有他们的孤独感,有他们的内心生活和发现自我的能力。

    孤独感来自对家庭伦理的反思,家庭伦理与朋友之间的友爱及人们对两者的背弃构成了孤独感的内在依据。亲人、朋友之间的反目在这部小说中几乎构成“友爱”的二律背反。小说上部,杨百顺为了猪下水觉得师傅师母太小气,结果另谋生路;杨百顺的哥哥杨百业白捡了一个富家女子秦曼卿,缘由是老秦、老李两个大户人家因误解使气。这些故事都隐含着朋友之间的误解、反目,以及婚姻的错位,友爱与婚姻都廉价化了,杨摩西变成吴摩西之后,与吴香香的婚姻充满戏剧性,却隐含着背叛。吴摩西的邻居、首饰匠老高与吴香香通奸,在吴香香与杨摩西结婚前,他们就瞒着吴的前夫姜虎偷情,后来俩人私奔。杨摩西四处寻找两个狗男女,要杀了他们。但一日在车站附近看到他们,生活贫困却有说有笑,全然不觉得背井离乡、颠沛流离的生活有什么苦处,看上去生活得挺快乐。唯一让吴摩西恼火的是,“一个女人与人通奸,通奸之前,总有一句话打动了她。这句话到底是什么,吴摩西一辈子没有想出来。”这又呼应了这部小说的题旨:“能说到一块”对于生存具有首要意义。“友爱”在一个地方失效,在另一个地方被唤起、被重建,总是以“非法”的形式,但这里的“非法”却是对原来的“合法”伦理准则的挑战,在伦理法则之外,还有更高的“法”,那就是友爱建立于心灵的相通这一根本意义之上。在这部小说中,解构友爱或许是其突出的意向,但寻找友爱、解构友爱、重建友爱,总是构成一个循环的戏剧学。它们总是在细微的差异中重建。牛书道与冯世伦的儿子牛爱国和冯文修也在模仿他们重建友爱,然而最终反目;牛爱国与庞丽娜,庞丽娜与小蒋,牛爱国与章楚红,他们之间都在爱欲的背叛关系中隐含着重建爱欲的可能性,其重建也是隐含着重复与延异的结构。

    这部小说令人惊异之处还在于,它开辟出一条讲述乡村历史的独特道路。它并不依赖中国长篇小说习惯于依赖的历史大事件进行编年史的叙事,它的叙事线索是一个乡村农民改名的历史:杨百顺改名为杨摩西再改为吴摩西,最后把自己的名字改为罗长礼——这是他从小就想成为、却永远没能成为的那个喊丧人的名字,这就是乡土中国的一个农民在20世纪中的命运。

    脱离历史大事件的叙事并非只能书写田园牧歌,刘震云倾心关注的是人心,人心到底如何?他没有回避中国乡村潜在的冲突,那源自于人性的困境。在某种意义上,刘震云书写的历史更加令人绝望,并不需要借用外力,不需要更多的历史暴力,只是人与人之间那种误解,那种由对友爱的渴望而发生的误解,更加凸显了内心的孤独。杨百顺这样还算不坏的人,却多次动了的杀机,他要杀老马,要杀姜家的人,要杀吴香香和老高,在内心多少次杀了人。牛爱国同样如此,他要杀冯文修,要杀照相馆小蒋的儿子,他同样不是恶人。杀人并没有完成,但在内心,他们都杀过人。刘震云虽然没有写外在的历史暴力,但暴力是如此深地植根于人的内心,如此轻易就可以激发出杀人动机。

    刘震云的书写在经典性的历史叙事之外另辟蹊径,过去人性的所有善恶都可以在“元历史”中找到根源,革命叙事将其处理为阶级本性,“后革命”叙事则颠倒历史的价值取向,但历史依然横亘于其间。也就是说,人性的处理其实可以在历史那里找到依据,而人与人之间自然地横亘着历史。刘震云彻底拆除了“元历史”,他让人与人贴身相对,展现人性赤裸的较量与表演。人们的善与恶、崇高与渺小再也不能以历史理性为价值尺度,而是乡土生活本身,是人性自身,是人的性格、心理,总之,人的心灵和肉身决定他的伦理价值。

    我们说乡土生活的本真性,并不一定是就其纯净、美好、质朴而言,因为如此浪漫的乡土,也是一种理想的乡土;刘震云的乡土反倒真正去除了理想性,它让乡土生活离开历史大事件,显露出最卑微粗陋的小农生活。在很多情势下,历史并不一定时刻侵犯着普通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百姓生活或许就在历史之外,在历史降临的某个时刻,他们会面对灾难,大多数时间里,他们还是过着自身的“无历史的”或者不被历史化的生活。事实上,现代以来的中国文学要抵达这种“无历史”的状态并不容易,读读那些影响卓著的文学作品,无不以意识达到的历史深度来确认作品的厚重份量。一个没有战争、没有动乱、没有革命、甚至没有政治斗争的“现代中国历史”几乎是不可能的历史,但刘震云居然就这样来书写中国现代乡村的历史。准确地说,是无历史的贱民个人的生活史。

    这部小说对乡村中国生活与历史的书写,一改沈从文的自然浪漫主义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形成的宏大现实主义传统,而是以细致委婉的讲述方式,在游龙走丝中透析人心与生活的那些分岔的关节,展开小说独具韵味的叙述。这种文学经验与汉语的叙述,似乎是从汉语言的特性中生发出的文学品质。它表明汉语小说在21世纪依然有能力保持自身的独特文学性,并且有着极其丰富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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