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艺臻道——传统艺术的根本追求
http://www.cflac.org.cn     2011-05-20     作者:孙蒋涛     来源:中国艺术报

    一讲到艺术,人们就会想到中国古代有很多的艺术形式。从文学上来说,有汉赋、唐诗、宋词、元曲和明清小说。从音乐上来讲,有音乐、诗歌、舞蹈。而一直延续下来为人们所熟知的琴、棋、书、画,以及当年孔子考核君子的一个重要标准“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再如前几年被联合国列为人类口头非物质遗产的“古琴”和“昆曲”等等这些艺术,都是我们艺术宝库中的精髓。

    在中国古代,道德教育与艺术教育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道德的最高追求是“善”,艺术的最高追求是“美”,而对知识的最高追求则是“真”,我们经常讲的“真善美”即是此意。所以,艺术与道德的终极关怀是一致的。这也就使得从事艺术的目的,也就等于是对道德的关怀。所以,在中国古代文化中,就显露出一种追求道德境界的艺术精神。

    就拿在中国古代众多艺术形式中,最早被拿出来讨论的“乐”来讲,就最能说明这一点。乐在古代,主要是被用在教育中。从狭义来讲,古代的乐包含音乐、诗歌和舞蹈在内。从广义来说,乐其实是指所有的艺术。对于乐,孔子讲过一句很有名的话,他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这是说一个人的教育必须要从《诗经》开始,然后再从礼仪方面进行规范,但是最后还是要“成于乐”,通过乐来完成对一个人最后的培养。这不但把乐看成是人格完善的一个最高境界,而且还把乐作为一个人之所以能“成人”的最后标准。由此可见,乐这种艺术,在当时人们心目中的地位是非常突出的。为什么乐会有这么高的地位呢?

    首先,“乐”可以对人的情感进行正确的引导。荀子在《乐论》篇中谈到“乐”的起源时说:“夫民有好恶之情而无喜怒之应则乱”,“先王恶其乱也,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使其声足以乐而不流,使其文足以辨而不諰,使其曲直、繁瘠、廉肉、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心,使夫邪污之气无由得接焉。是先王立乐之方也。”人们的“好恶之情”来自于外界对其的感动,如果不让喜怒的情绪适时地得到表达,那么人就受外界控制,难免会有被“物化”的可能。而人一旦被“物化”,则就会成了“灭天理而穷人欲”了。在这方面,“乐”就可以起引导、节制的作用。因此,通过“乐”可以使人们的好恶之情有所发泄,从而达到心理平和、陶治情操的目的。事实上,这是指“乐”能够使人们的喜怒哀乐得到恰到好处的表达。如果人们的喜怒哀乐之情都能得到很好的表达的话,社会自然就会安稳。所以,“乐”其实是用来教化民众的一种重要手段。

    其次,“乐”还可以营造社会和谐气氛。在古代,“乐”是紧跟着“礼”而出现的。“礼”是指从祭祀到起居,从军事、政治到日常生活等一整套礼仪的总称。它的基本特点是从外在言行举止上对个体做出强制性的规定、限制,以此来维护和保证社会安稳和政治秩序。可见“礼”是从外在强加给人的一种规定,具有强烈的阳刚气势。显然,一个社会如果只强调“礼”,过分强调规定和限制,而缺乏交融和协调,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就会拉大、隔阂就会加深。这个时候,“乐”就会以它特有的阴柔和谐来弥补和疏缓因“礼”而带来的紧张局面。因为一首美妙的曲子是由主音与和音,配合各种乐器,在一定的节奏下形成的。它可以使不同层面的各种因素互不妨碍而又和谐地交织在一起。可以说协调是“乐”的根本特征。因而,从事“乐”的活动,可以改善人们之间的人际关系,它可以达到像荀子说的那样:“故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乡里族长之中,长少同听之,则莫不和顺。”(《荀子·乐论》)也就是说,人们通过“乐”这种艺术形式,可以在一起相互交流、游玩。这可以缩短人们之间的距离,促使上下“和敬”,家庭“和亲”,乡里“和顺”。这大概是“乐”具有“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荀子·乐论》)的特点的缘故。可见,“乐”与“礼”一样,都是服务于社会政治的工具,具有鲜明强烈的政治功能和政治性质。所以,《礼记·乐记》里就说“乐”可以直接反映出政治状态和社会氛围,所谓“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明确地指出声音的道理与政治是相通的。并且,“乐”也可以表达出具体的政治认识:“钟声铿,铿以立号,号以立横,横以立武。君子听钟声,则思武臣。石声磬,磬以立辨,辨以致死。君子听磬声,则思死封疆之臣。丝声哀,哀以立廉,廉以立志。君子听琴瑟之声,则思志义之臣。竹声滥,滥以立会,会以聚众。君子听竽、笙、箫、管之声,则思畜聚之臣。鼓鼙之声欢,欢以立动,动以进众。君子听鼓鼙之声,则思将帅之臣。君子之听音,非听其铿锵而已也,彼亦有所合之也。”这些都说明“乐”与政治有着直接的联系,它是通过人的情感这个中介来实现的。但需要说明的是,“乐”所体现出来的人际关系中上下、长幼、尊卑秩序的“和”,事实上就是“天”与人世界的“和”。“乐”就是让人世间的各种关系符合于“天”的要求,促使天人关系协调一致。

    通过对“乐”这种艺术的了解,可以看出传统艺术不是一种竞技性的、表演性的活动。即使是“六艺”中的“射”与“御”,虽然是一种体育活动,但它的本质也不是竞技性的、表演性的,而是通过这些艺术的、体育的活动来陶冶性情,来寻求人生更高的境界。所以,在《乐记》里,就把德行放在第一位,艺行放在第二位。通过某一种艺术,人们可以追求人生的根本道理。因此,人生的最高境界,是可以通过某一种艺术来达到的。这就是所谓的“以艺臻道”。可以说,中国传统文化中艺术的根本目的就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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