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北上有隐忧
http://www.cflac.org.cn     2011-05-18     作者:李博     来源:中国艺术报

    近段时间来,TVB(香港无线电视台)艺人纷纷“北上”拍剧,如佘诗曼、陈键锋等明星纷纷离巢,在《带刀女捕快》《美人心计》等电视剧中亮相。

    尽管每个TVB艺人来内地拍剧的原因各不相同,但其中却包含着一个共同点:能够获得远高于TVB的片酬。目前内地的电视剧行业多采取制播分离制,在此机制下,影视公司为了将电视剧集以更高的价格卖给电视台,势必会更加注重明星效应,尽可能邀请大牌演员参演。由此,内地的知名演员,包括港台的大牌演员已然形成卖方市场,其片酬也随着各家影视公司的竞相追逐而水涨船高。

    电视剧制作的制播分离机制,让我们的电视剧成为高度市场化的产品类型,2010年产量高达14800集,位列世界第一。可以说,坚持并推进制播分离机制,是我国电视剧行业发展的总趋势。但是,我们应当意识到,目前我们的电视剧制播分离机制还存在着种种缺陷,尚有很大的优化空间。比如说,我们的电视剧制作企业一直处于完全的市场竞争环境中,而其交易方电视台却是不参与竞争的事业主体,如此一来,电视剧制作公司必然会长期处于风险独当的境地,不得不在忍受演员片酬不断上涨的同时,考虑如何应对电视台随时会降低的收购价格。再比如,由于市场竞争的日益残酷,很多大牌演员的片酬如同火箭般蹿升,演员片酬时常会占到每集成本的一半甚至更高,如此一来,为了不让预算超支,制片方只能尽可能压低其他方面的成本,从而导致电视剧制作水平的下降。

    那么,究竟该如何优化我们的电视剧制播分离机制?首先,必须规范制播双方的运营机制,一方面要避免电视剧市场的恶性竞争和盲目投资,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收的制作模式代替经济利益至上的竞争准则;另一方面要增强电视台的责任意识和市场眼光,尽可能减少众多电视台哄抢一部热门剧或不合理压低收购价格等现象的发生。其次,制作方与播出方不能完全分立,双方一定要进行全面的对话与交流,及时沟通市场需求与受众反响,两者之间要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这样才能保证制作方有的放矢,播出方口碑载道。第三,在制播分离的基础上,制作方和播出方应当在某种程度上实现“制播携手”,即电视台通过一定的形式影响影视公司的制作过程,以保证拍摄完成的电视剧更适于在本台播出。在这方面,湖南台、浙江台已做出了成功的尝试,并相继制作了《宫·锁心玉》《爱情有点蓝》等自制剧、独播剧,赢得了收视的成功和观众的好评,这种尝试无疑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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