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广告简则
http://www.cflac.org.cn     2011-02-10     作者:     来源:中国艺术报

    刊登广告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广告管理条例。

    凡要求在本报刊登广告的单位,应持本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标明质量标准产品的应出具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证明;医药、医疗器械、食品类广告,须持有相关证明;锅炉、高压容器、消防器材及其他需要加强安全管理的产品,须出具省、市劳动或公安部门证明;使用“注册商标”字样的产品,须出具注册商标证明。获奖产品须标明获奖等级并提供证明。

    客户如委托本报设计绘图,另收设计绘图费。

    广告内容要实事求是。来稿务请书写清楚(如:专用名词、名称、牌号规格成分以及数字等)。本报对广告内容和设计图形有删改权。

    广告收稿后,客户如中途要求止登,本报在收到止登通知前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客户负担。如客户中途改稿,加收改稿费,刊期顺延。

    广告费须在广告刊出前结算,一次付清。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京西工商广字第0389号

    本报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鼓楼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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