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影展组委会取消《明天的现实》金质收藏作品资格
http://www.cflac.org.cn    2010-08-17    作者:钟摄文    来源:中国艺术报

    针对2010全国摄影艺术展览金质收藏作品《明天的现实》作者侯谢涉嫌剽窃一事,全国影展组委会在深入调查、专家论证、权威部门认定其存在侵权行为的基础上,依据全国影展有关规定,决定取消《明天的现实》金质收藏作品资格。

    8月9日,有关媒体报道《明天的现实》涉嫌剽窃一事后,引起摄影界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全国影展组委会高度重视,当天上午召开会议研究成立了包括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等机构参加的专项小组,迅速展开调查。

    8月11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和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有关人员飞赴长沙,向《明天的现实》作者侯谢进行调查取证。侯谢承认,《明天的现实》是利用电脑后期技术将多个素材图片进行重新组合创作而成的,其主背景图片来源于《新广告人图片大百科》图库,鸟类图片来源于《地球人图片大百科》。侯谢称,当时采用图库图片时,图录和光盘上并无原作者署名,仅有编号。他表示,愿意向原作者道歉。虽然这组作品花费的精力很大,包含了他的创意和劳动,但如果违反了全国影展的相关规定,愿意接受组委会取消其金质收藏作品资格的处理。

    受中国摄协委托,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于8月12日在北京召开专家论证会,与会者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中国版权协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中心、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北京市部分城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北京吴栾赵阎律师事务所的有关负责人、法官和律师代表、摄影家代表等。调查组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有关情况,提交了相关各方的证言、证据和主张。与会专家针对事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发表了见解。

    版权界专家的观点是,无论作品进行了怎样的创作或是演绎,都应当征得原图片作者的许可或授权。但就目前所述证据看来,侯谢的行为侵犯了作品原权利人的著作权。

    法律界专家认为,投稿者和本次全国影展组委会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双方的关系应该由合同法来调整,组委会只能按照征稿启事来约束双方的行为。组委会没有权利来认定他人作品是否侵权。参评作品所出现的侵权行为,与评委和组委会无关,作者应承担一切责任。

    与会专家认为,侯谢在制作《明天的现实》作品中所使用的素材未得到合法授权,建议取消入选资格。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根据事实认定,《明天的现实》作者存在侵权行为。

    组委会认为,侯谢的行为违反了征稿启事有关规定。决定取消其《明天的现实》金质收藏作品资格。侯谢的另两幅入选作品《梦魇》和《哀怨》存在同类问题,一并被取消入选资格。

    组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据悉,中国摄协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加大处罚力度,对违反协会展览和活动章程者,将根据情节,给予取消参评及入选资格、两年以上直至终身“禁赛”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