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分析
http://www.cflac.org.cn    2010-07-09    作者:彭金山    来源:中国艺术报

    辽阔的西北大地,含今陕、甘、宁、青、新五省区,西起新疆帕米尔高原,东至陕北府谷县东端;南自青海和陕西南端,北至新疆阿勒泰地区北缘。汉、回、维吾尔、藏、蒙古、土、撒拉、东乡、保安、裕固、哈萨克、塔吉克、塔塔尔、乌兹别克、柯尔克孜、锡伯、俄罗斯、达斡尔、满等近20个民族长期生活于此。悠久的历史记忆,多民族的生活方式,多样化的地理地貌,使这块土地上的民间文化蕴藏十分丰厚。据统计,进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扩展项目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190项,其中,民间文学13项,传统音乐28项,传统舞蹈20项,传统戏剧25项,曲艺16项,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7项,传统美术24项,传统技艺29项,传统医药2项,民俗30项。

    这里有着丰富的口头文学遗产。有著名的中国三大民族史诗:藏族史诗《格萨尔》、蒙古族史诗《江格尔》和柯尔克孜族史诗《玛纳斯》。有珍贵的《河西宝卷》、土族的《拉仁布与吉门索》、东乡族的长诗《未拉尕黑》、青海的《康巴拉伊》《汗青格勒》、维吾尔族和哈萨克族的《达斯坦》、青海藏族的《藏族婚宴十八说》、柯尔克孜族的《约隆》。此外,还有神话和数不清的民间故事、传说和歌谣。

    俗话说:“五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加之又是多民族地区,一些民族又是西北地区特有民族,因此民俗事项十分独特,从岁时节会到人生礼仪、衣食住行、民间信仰、体育游艺等,都有丰富的遗存。有一些民俗事象,在发达地区早已消失或变得面目模糊,在欠发达的西北乡村却保存完整而古朴。被列入国家非物质遗产(含扩展项目)“民俗”项下的西北民俗事项有:锡伯族西迁节、塔吉克族引水节和播种节、土族纳顿节、塔塔尔族撒班节、热贡六月会、西和七夕节(乞巧节)、黄帝陵祭典、太昊伏羲祭典、炎帝祭典、青海湖祭海、维吾尔族麦西热甫、民间社火、抬阁、永登高高跷、那达慕、土族婚礼、撒拉族婚礼、塔吉克族婚礼、铜川药王山庙会、泾川西王母信俗等。

    目前,西北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呈良好态势,这种良好态势是由多方面的因素促成的。

    (一)传承主体的自觉,是发展的根本的动力。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以来,随着全社会文化视野的扩大和思想理念的转变,这一现状有了根本性的改变,一些身怀绝技的传承人获得了不同级别的“大师”称号,他们的劳动价值得到了社会的认可。继承前辈的技艺并使之发扬光大,成了传承人自觉的责任,这就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和持续发展注入了内在的动力。从花儿的传唱到剪纸、刺绣,从太平鼓的演练到社火、高跷,各个项目都有了一批土生土长的“把式”,他们是非遗传承的主体和灵魂。

    (二)政府的支持和学者的指导,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铺设了通途。非遗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除了传承主体的能动作用之外,政府的支持和学者的指导也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般来说,除了跨省区的项目之外,非遗项目多是地域文化泥土里开出的花朵,当地有关部门对非遗的抢救、保护和开发利用至为关键。政府不仅能够通过行政手段给其创造适宜的生长环境,而且通过资金扶持,使其自我造血,长高长大。而专家、学者的指导,则是其健康发展的有效保证。比如庆阳香包别具特色,但过去仅是作为端午节小孩戴的一种“耍货子”,没形成规模,也非文化产业,而且季节性很强。2002年,通过学者的策划,由政府出面,于当年6月在市府所在地西峰市举办了第一届中国庆阳香包艺术节,艺术节邀请中国民俗学会、中国民间工艺美术协会、甘肃省民间文艺家协会、甘肃省民俗学会、关陇民俗研究会的专家,对庆阳民间文化进行了实地考察,并同当地文化界和政界人士一起进行了专题研讨,庆阳香包一炮打响。此后又连续举办4届香包艺术节,小香包终于做成了大产业。据2005年统计,香包作为一项产业,有1万多个生产户,30多个基地100多个企业,100多万人从业;仅正宁1个县从事香包生产的就有6178户,1.24万人,年生产香包35.5万件(套),销售收入560多万元。此外,政府的重视和学者的发掘,也使得西和乞巧节和陇南山歌声名远播。

    西北其他省区的情况和甘肃相类似,有的行动要更早一些。总之,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全社会的普遍重视,重新焕发了生命活力。以下几个方面的经验是共同的:

    其一,政府主导、学者指导、专业人士传承、媒体宣传成为一种运作模式。有些项目还有商界的参与。由于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使一些“养在深闺人末识”的艺术瑰宝走出“绣楼”,为更多的人所欣赏。这些非遗项目存在价值的实现,给其生长注入了新的活力,不再像之前那样自生自灭,或偷偷摸摸地进行。比如青海民和土族庆丰酬神娱人的那顿节,据说起始于元代,但在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却不复存在,到了改革开放的80年代才逐渐恢复。近年,在政府的支持下,有了扩大之势,互助也有了那顿节。那顿节从农历七月十二开始,一直持续到九月十五日止,被誉为世界上最长的狂欢节。

    其二,挖掘、抢救工作取得了好的效果和实绩。如前所述,西北地区已有190个项目进入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加上同一个项目多地传承,那就更多了。维吾尔木卡姆和花儿还进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抢救和保护,使一些项目脱离了濒危境地,一些项目不再面目模糊,暧昧不清。政府的责任明确了,专家的作用得到了更好地发挥,传承人的胆气壮了。

    其三,一些有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向产业方向发展,实现了文化价值向经济价值的转化,这对其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不少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发展态势良好,不仅走向全国,而且走向世界。

    其四,非遗保护工程和节庆活动及当地旅游文化结合起来,相得益彰,祖国的传统文化得到了弘扬,地方的知名度也进一步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重要的旅游文化资源,在当地的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比如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面积不大,旅游文化却发展得十分红火。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在改变单一经济模式的同时,也在改变着人们旧有的理念。

    其五,“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世界大同”(费孝通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的实施,使多民族文化得到保护和发展,扩大了各民族之间的交流和往来,在建设和谐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和全国一样,西北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进入了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并且拨出专项经费,这给非遗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但也应看到,由于生长条件的改变和一些非遗项目原本功能的丧失,加之现代科技文明的冲击,非遗保护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后继乏人是许多非遗项目生存的最大难题。另外,不排除有些地方还存在急近利心态,把当地的非遗项目当成了“摇钱树”。单纯的经济观点会导致“轻保护、重开发”,这对非遗的生存是一种严重的威胁。因此,在非遗保护与开发这个问题上,必须要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继承与创新”、“原生态文化与次生态文化”、“旅游经济与文化保护”几个方面的关系。首先是保护,其次才是开发,要谨防过度“开发”使“遗产”变色变味,导致“遗”产变“现”产。

    (一)随着非遗为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和喜欢,一些项目开始走出村巷山野,走进了现代化都市,走上了舞台。在舞台演出时,总是要对它进行精心“包装”,从演出服饰到音乐、舞蹈的“改进”,煞费苦心。结果,一些项目被奢侈化、文人化,失去了民间的“土”气“土”味儿,不再古朴鲜活。还有一些非遗项目在自觉地发生变迁,如花儿。花儿过去被认为是“有伤风化”,因此只能在山野间演唱,是不允许在村子里唱的。现在,随着农民工进城和城市职业花儿歌手的出现,却有了“茶园花儿”。花儿发生这种变迁是正常的,谁也阻挡不住。但对乡间的“原始花儿”则一定要认真保护,从花儿会的文化空间到传承人,都要有切实的措施,以保证其持续存在并有较好的发展。

    (二)旅游经济激发了一些非遗的生命力,但却也使一些项目的本色不再。有些歌舞本来就是特定场合特殊节庆活动的仪式性内容,但在旅游经济的统筹下,却失去了原有的特别功能和服务主体,成了一种纯粹的“表演”艺术。更有甚者,一些所谓的旅游策划“大师”打着“开发利用”的幌子公开造假,有人就公开宣扬“三分真、七分假”的理论,只要有三分真实就行了,七分要靠人去“制造”。遗憾的是,我们有些民俗学者也没有这方面的自觉,甚至为其推波助澜。这样的“开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带来的必然是灾难性后果。

    (三)由于生存环境的失去,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只能成为“博物馆里的艺术”。比如甘肃陇南最后一个盐婆婆的土法熬盐技艺,还有一些已经被时代淘汰的土作坊,如油坊、磨坊、染坊等。这些“作坊”,在上世纪70年代的农村还很普遍,眼下已经很难见到了。对于这类遗产,也应有意识地保存一些“历史的风景”,最好是在原发生地,连同其生存空间都能给以完整的保护,作为“历史的见证”一代代地传下去。还有一些手工技艺、营造艺术等,也处在濒危境地。如甘肃庆阳董志塬上的地坑院窑洞,整个院落都在地表之下,非常珍贵,真正体现了周先民“陶覆陶穴”的居住特点。但随着人们经济条件的好转,大多数人都搬出了窑洞,己经很少有人再住地坑院了。不出几年,这种独特的建筑艺术就将从我们的视野里消失,对其进行抢救、保护迫在眉睫。

    (四)在开发利用上,应根据非遗性质的不同区别对待,防止过度开发。不是所有的非遗项目都可以作为产业开发。有一些项目,本来就是和市场经济相联系的,比如传统体育、杂技,一些戏剧、歌舞艺术等,大力开发是应有之义。还有一些项目,其中某些元素是需要发展的,如花儿的歌词、春节社火的春官词,本身就是活态的。而有些非遗如史诗、神话、民间故事、歌谣、传统音乐、手工技艺等,其价值就在于“原生态”。为了演出或宣传而进行改编是可以的,但改编后的“作品”就成为“次生态文化”了,不再是保护意义上的非遗。

    (五)一些非遗在学界地位很高,但对当地年轻人却没有吸引力。一方面与年轻人的审美差异有关,另一方面也与传承人不容乐观的生活状况有关。在一些地方,非遗产品价格或演出报酬与传承人付出的劳动不相称。据调查,一场皮影演下来,艺人们辛辛苦苦,每人所得报酬不到10元,当地的年轻人多表示不愿学该门技艺。这也是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后继乏人的一个主要原因。这种现象,应引起政府的重视,做出必要的调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