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钊委员:设立三省坡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
http://www.cflac.org.cn    2010-03-12    作者:彭钊    来源:中国艺术报

    三省坡侗族文化具有自然环境良好、文化遗产资源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有序、文化体系完备、文化内容丰富等特征,具备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基础条件。设立湘桂黔三省坡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全面启动侗族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无论对侗族文化的生态保护,还是对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都大有益处。为此建议国家高度重视侗族文化的开发和保护,及早设立湘桂黔三省坡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一、制定湘桂黔三省坡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详细规划,全面启动侗族文化遗产保护工程。

    二、开展调查,立档建库,对我国侗族地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现状及传承人开展全面的普查工作,为设立三省坡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提供依据。

    三、协调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贵州省全面对接,加强联合,共同做好三省坡侗族文化生态保护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省区间联系机制,为省区间联合做好文化生态保护工作进行试验。

    四、确立湘桂黔三省坡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中心城市。鉴于广西三江县是三省坡地区侗族人口较为集中的县区之一,三江县所属柳州市是西部经济较为发达的工业城市,建议将三省坡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管理中心设在广西柳州市,从而有利于发挥其中心主体作用,协调侗族地区七县的文化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