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骏羽:重视影视作品译制 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http://www.cflac.org.cn    2010-03-09    作者:周骏羽    来源:中国艺术报

    近年来,影视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竞争在国际文化软实力竞争中越来越处于重要位置。在开放、竞争的国际环境中,影视产品不仅仅是一般的消费产品形态,实质上更作为不同国家文化软实力重要的载体而存在,直接而有效地传播着不同意识形态和价值理念。而在这几年,我国大量优秀的影视作品却因语言障碍而不能及时走出国门,不能得到应有的市场开发和价值实现,也不能产生有效的国际影响力。因此,我们要重视影视译制工作,推动中华文化更好地“走出去”。

    重振影视译制产业。当前,振兴影视译制产业,要把认真实施中华文化“走出去”战略,面向海外市场翻译推介中华优秀影视产品作为主要任务,努力建成以影视译制产业为主题的国家推动文化“走出去”的重要战略基地。

    创新影视译制产业发展机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影视译制产业,必须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影视译制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有必要采取跨地区、跨领域、跨部门整合优质资源的方式,集聚力量、培育主体、明确目标、拓展市场。在操作上,可以率先把面向中亚、东盟作为影视产品生产和市场开拓的重点目标地区。就中亚而言,在与我国新疆接壤的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坦、乌兹别克斯坦、蒙古等国,目前已经对我国优秀影视剧产生浓厚兴趣,显示出较大的市场消费能力,但由于受制于我方生产推介能力,对这些市场的产品供应量较少,尚未形成稳定而普遍的消费习惯。因而,应加大推进力度,共同推进面向中亚的影视译制产业,逐步建立起面向中亚的国家级影视译制产业基地。就东盟而言,我国已与东盟签署“自由贸易”协定,这为影视产品的跨国界传播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东盟地区华人占有一定比例,经济也较为繁荣,是影视译制产业能够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较大社会效益的地区。

    中央提供大力支持。《国家“十一五”期间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央《过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若干意见》等文件,都明文支持优秀民族文化产品(包括影视产品)的译制和传播。建议在影视译制产业推进过程中,在优秀影视产品的翻译、制作、传播所涉及的选片、获得版权许可、版权付费优惠等问题上,得到中央特殊政策支持。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在影视译制产业发展方面跨越三大步:第一步,把发展影视译制产业的合作,伸展到我国东北、西北和西南等边疆地区,形成面向东北亚、中亚和东盟的国际市场战略布局;第二步,结合我国文化服务贸易重点目标市场(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大力发展面向世界重点地区和国家的影视译制产业,同时适度启动部分目标市场的小语种影视译制推介,逐步建成初具规模的国际营销服务网络;第三步,充分运用数字网络技术,建立中华优秀影视产品现代化国际化传播体系,包括网络传送、专门影视网站下载、专用卫星电视频道传播等,最终建成国家的中华优秀影视译制传播中心。

    (周骏羽 全国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