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美术教育成果展评征集通知
http://www.cflac.org.cn    2009-11-10    作者:    来源:中国艺术报

    由中国教育学会主办的首届全国美术教育成果展评得到了全国更多学校的支持和参与,组委会再此表示深深的感谢。针对因甲型H1N1流感致使许多学校提前或中途放假,未能接到报送通知和展评结果的具体情况,组委会决定将报送时间持续到2010年1月22日。本活动一如既往贯彻爱国主义教育和环境保护理念,鼓励广大师生以精美的艺术作品讴歌时代、赞美祖国、表现生活。

    报送细则如下:

    1.本届成果展的征集对象是指学校开设美术课程在新课标指导下的教育成果、美术教师在实际教学中的教学成绩。这些成果和成绩最终还是要体现在报送的美术作品和教育教学论文中。

    2.由于作品形式、规格不限,本校内的绘画、书法等均可以光盘、实物的形式报送(邮寄)。提倡发送电子文件。

    3.作品须突出原创性,体现青少年和儿童的思维认知力与艺术表现力。鼓励采用新工艺、使用新材料,提倡创新表现技法,拓展表现领域;各地要以实际教学为出发点,以创作实践为落脚点,根据所在学校的美术教学的特点,创造性地开展组织报送工作,真实反映学校(单位)的艺术教育成果和美育成绩。

    4.邮寄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作品,请一律先附作品清单,可在中国美育网下载。清单要与作品序号相对应。每个学生只限报送一件作品,没有清单或一人多报的作品不予评奖。同时附寄本单位的初评结果,以便展示教师的审美能力。

    5.设立全国美育成果展优秀团体奖(先进单位)、学校美术教育成果等级奖、教师教学成果等级奖,学生创作分类奖等若干奖项;颁发精美个性获奖证书和华美个性奖牌。

    6.优秀作品将在本刊和中国美育网发表或介绍,获奖单位将登报表彰。邮寄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

    咨询电话:010—69201372

    工作QQ:479659767

    邮 箱:myxywh@163.com

    官 网:中国美育网:www.zgxymyw.cn

    中国教育学会网:www.cse.edu.cn

    报送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中里22号4-0302室   邮编:102600

    联系人:张老师、步老师

                    中国教育学会全国美育成果展组委会

                                    2009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