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教育学会主办的首届全国美育成果展演即将圆满结束。针对因甲型H1N1流感致使许多学校提前放假,未能接到报送通知和展评结果的具体情况,组委会决定延长报送时间至11月下旬。本活动一如既往贯彻爱国主义教育和环境保护理念,鼓励广大师生以精美的艺术作品讴歌时代、赞美祖国、表现生活。
报送细则如下:
1.本届成果展的征集对象是指学校开设音乐、舞蹈、美术课程在新课标指导下的教育成果与音乐、舞蹈、美术教师在实际教学中的教学成绩。这些成果和成绩最终还是要体现在报送的音乐、舞蹈、美术作品中。
2.由于作品形式、规格不限,歌唱、舞蹈、绘画、书法等均可以光盘、实物的形式报送。邮寄不便的可以发送电子文件。
3.作品须突出原创性,体现青少年和儿童的思维认知力与艺术表现力。鼓励采用新工艺、使用新材料,提倡创新表现技法,拓展表现领域;各地要以实际教学为出发点,以创作实践为落脚点,根据所在学校的音乐舞蹈、美术教学的特点,创造性地开展组织报送工作,真实反映学校(单位)的艺术教育成果和美育成绩。
4.邮寄或电子发送作品,请一律先附作品清单,可在中国美育网下载。清单要与作品序号相对应。每个学生只限报送一件作品,没有清单或一人多报的作品不予评奖。同时附寄本单位的初评结果,以便了解教师的审美能力。
5.设立美育成果展演优秀团体奖、学校美育成果等级奖、教师教学成果等级奖,学生创作分类奖等若干奖项;颁发个性获奖证书,选入优秀成果纪念画册和光盘。
6.优秀作品将在本刊和中国美育网发表或介绍。本届报送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
咨询电话:010—69201372
工作QQ:479659767
邮箱:myxywh@163.com
官网:
中国美育网:www.zgxymyw.cn
中国教育学会网:www.cse.edu.cn
报送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中里22号4-0302室
邮 编:102600
联系人:张老师 步老师
中国教育学会全国美育成果展演组委会
200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