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研讨网络版权保护
http://www.cflac.org.cn    2009-06-30    作者:国版    来源:中国艺术报

    6月18日至19日,中国国家版权局和欧盟有关单位在银川联合举办了中欧网络版权保护研讨会。欧盟与中国政府自1995年开始合作开展中国-欧盟知识产权保护项目,中欧网络版权保护研讨会是该项目的二期项目之一。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欧洲使团贸易与投资处参赞安东尼·赛阳(Antone Seillan)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杨春光等一同出席了开幕式。

    阎晓宏在致辞中指出,在网络环境下如何有效实施版权保护,需要在版权制度的基本原则基础上寻求新的观念突破、新的理论建构和新的制度设计。他说,进入21世纪,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所具有的信息海量、传输迅速、复制容易、隐蔽性强等特点,使人们快捷方便获取信息的同时,也给版权保护带来了诸多问题。网络环境下版权保护的基本原则、保护机制、权利结构等问题,已引起了国内外版权界的高度关注。他说,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并坚定支持网络版权保护工作。在立法上,2006年5月,中国颁布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2007年6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PT)在中国正式生效,充分体现了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与此同时,中国政府还不断加强法律的有效实施,严厉打击网络环境下的侵权盗版活动。

    安东尼·赛阳在发言中特别强调,在数字环境下,欧洲也遭到了互联网盗版的侵袭,欧盟和中国同样面临共同挑战,因此,双方在网络版权保护方面互为合作伙伴关系。

    来自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商务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北京市一中院知识产权庭的专家、法官,以及中英两国的知识产权学者、律师在会上就网络环境下中欧版权保护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等问题进行了探讨。近百位来自甘肃、宁夏、新疆、陕西、青海、四川、重庆等省(区、市)版权局、文化执法大队、法院的基层代表与中外学者、专家围绕互联网出现的搜索引擎链接问题、P2P技术引发的版权问题等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案例展开了热烈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