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教学要注重表演课
http://www.cflac.org.cn    2008-09-09    作者:姜乃辰    来源:中国艺术报

    我国高等艺术院校的声乐专业,早在上世纪50年代后期,就在有识之士的倡导与实践中开办了表演课,为学生毕业后走向文艺表演单位做准备。声乐表演艺术有着丰富多样的艺术形式,诸如独唱、重唱、合唱等,其中歌剧是声乐表演艺术的高级形式。

    什么是声乐艺术的基本特征呢?声乐一词是世界各国通用的称谓,其意义是指歌唱的艺术(或艺术地唱歌)。作为表演艺术范畴的声乐,具有以下几个艺术特征,一,情感性——要抒发、传达、表现人的情感;第二,形象性——要引发听者的想象与联想,产生形象化的比拟和效果,由于歌词的文学属性,这种形象性的感觉往往会很鲜明;第三,歌唱的载体——声音要优美动听,具有审美价值;第四,声乐的基础是嗓音,它是人体的呼吸器官,是人表达情感的语言工具,因而嗓音独具鲜明的个性特征;第五,声乐属于二度创作(词、曲是最初的创作),歌唱者要依据作曲家和词作家的创作而歌唱,声乐艺术的“百花齐放”除了作品风格不同外,主要是不同的歌唱者在二度创作中展现的;第六,声乐有多种艺术形式,除独唱、重唱、齐唱、合唱等,还分男声、女声,童声,分高、中、低等不同的声部等。在歌剧、音乐剧和戏曲等高级的综合艺术中,声乐都是其主要的表现形式(手段)之一。学唱者应了解和把握歌唱的多种形式。从声乐本身的发展看,从对声乐艺术的审美要求来说,歌剧是声乐艺术的最高艺术形式。
从以上对声乐艺术特征的分析来看,高等艺术院校的声乐艺术表演课设置是必不可少的。科目的教育目标就是配合声乐主课和其它音乐理论、技能、基础课,把学生培养成合格的歌剧演员、声乐演员、声乐辅导员,实现了这样的教学目标,学生毕业后就业,其基础能力是全面的。

    声乐艺术表演课的教学大纲,要紧紧围绕教会声乐系学生在演唱舞台上进行二度艺术创作的目标而展开。除了声乐演唱能力、声乐技巧等由主课老师教授指导,形体、舞蹈表演能力由舞蹈课老师教授指导外,学生的表演能力、演唱多种声乐形式的能力,包括语言表演(朗诵、台词)与演员素质培养应由声乐艺术的表演课来实现。而对声乐艺术表演课来说,首先要教会学生对表演艺术的理解与鉴赏,其次要教会学生怎样面对众多观众,适应各类舞台环境。第三要教会学生表演的基本方法与技巧。
第四还要对学生进行演员自我修养与演员职业道德的教育。以上教学任务要分阶段,在表演练习和理论讲解相结合的过程中逐步完成。
在具体的教材和内容上,除了借鉴戏剧院校教表演的方法与材料(模式)外,重要的是编选与运用声乐作品的表演教学材料,包括艺术歌曲、民歌、重唱、对唱、小合唱、表演唱、文学与戏剧小品、民间歌舞剧、戏曲、歌剧、音乐剧的小片段等。声乐艺术表演课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科目,若能和在校学生的艺术实践有机地结合,教学成果会立杆见影。

    学习艺术必需观摩与借鉴以开拓眼界、激发灵感。眼下的文化市场良莠、混杂,一些所谓的“艺术品”恰恰不具备艺术美的基础与审美价值。对艺术学子而言,我认为要用经典文艺作品作教材,读经典、看经典、听经典、学习经典,这样才能使学生领略艺术的高低。

    声乐艺术表演课应是高校声乐专业学生的必修课,也是跨学科学生的热门选修课。鉴于其特殊性(要有音乐基础、声乐演唱能力),课程的开设不宜在一、二年级,应在三年级相机开课,学习两个学期,计划100-120个课时(每周三课时)。考虑到学生在课堂上要做表演练习与讲评学生作业,故每班学生人数以不超过25人为宜。

    (作者系四川省歌舞剧院一级演员、四川音乐学院客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