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上午,“全国音乐等级考试项目启动暨教材首发式”在中央音乐学院举行。
据悉,教育部考试中心与中央音乐学院共同推出的“全国音乐等级考试”是在原“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的基础上发展并完善起来的。至此,延续近20年的“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将逐步变更为“全国音乐等级考试”。“全国音乐等级考试”将分两大项进行:一是声乐、器乐的专项音乐表演技能考试,二是音乐基础知识考试。为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双方已重新组织专家,对各项音乐表演技能的考试标准,在以往考级基础上进行了更为科学合理的调整,编排了新的教程;此外,还特别设置了较为规范的“音乐基础知识”考试项目,并为此专门编写了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