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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音乐:大众成为音乐的玩家

时间:2018年10月10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邓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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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网络音乐,你最先想到的是什么?社交平台上各式各样的“K歌”链接?还是最近餐厅里出租车上都在放的抖音音乐?对于网络音乐的概念和指向,人们会有不同的理解。但不可否认的是,网络音乐是互联网时代背景下音乐艺术与网络平台深度融合发展的结晶。而随着网络技术在音乐行业的普遍运用,“传统的造星模式及唱片发行模式已经改变了”,乐评人、“菠萝BOLO”CEO郝舫说道。近日,由北京市文联主办的“新时代的网络音乐”专题研讨会在京召开,与会专家对网络音乐概念的界定、网络音乐的发展现状和前景等主题进行了研讨。

  “2001年的《东北人都是活雷锋》是第一首在网络上走红的歌曲,而这个时期网络音乐的发展是比较缓慢的。”中国传媒大学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副教授李小莹认为,国家版权局于2015年发布的《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是网络音乐发展的重要节点,“《通知》促使16家互联网运营商下线了220万首未经授权的作品,这促进了音乐行业的健康发展”。在这一阶段,“我们对网络音乐的理解已经不仅是网络歌曲这样的狭义范围,而是延伸到音乐形态数字化的层面。”

  “‘网络音乐’这一概念已经超出了对某种音乐形式的界定”,中国音乐学院教授谢嘉幸认为,广义上的“网络音乐”可以包含所有通过网络平台传播的音乐。“随着移动终端的普遍应用,网络音乐已经构成了一种独特的文化生态。”而作为音乐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结晶,网络音乐天然地带有一种融合的特性。

  “最近歌手老狼将他与友人在一次饭局上即兴表演的视频发布到微博上,获得了13万的互动量,大家都觉得这个形式特别有意思。”微博音乐运营总监杨薇提到了微博平台对网络音乐人的推广机制:“有两千多万音乐人在微博上发布作品,我们通过扶持推广,将音乐内容和音乐兴趣用户、音乐自媒体、歌手等串联起来,使所有的音乐从传播到接收等各环节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链条。”如同微博一样,如今各个网络音乐平台均推出了对原创音乐人和原创音乐作品的扶持计划。

  从事音乐创作的专业音乐人历来是音乐行业的主体,但在网络平台上,非专业的音乐人也逐渐成为了网络音乐的主体,“那些从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出来的年轻的音乐人,他们没有签过任何唱片公司,没有什么特殊的出处,但他们一首歌有几千万的听众”。郝舫说。

  不只是音乐人,普通用户也逐渐成为了网络音乐的主体。“说起网络音乐,我随手写了一些词:快速剪辑、拥抱青春、价值观上的冲击、新的美学。这些词可以用来形容短视频平台上的音乐,也可以用来形容其他新形式的音乐。”郝舫提出,虽然这些曾经用来形容MTV的词,放到今天的网络音乐依然可以,“但今天的音乐已经不是以前的音乐了”。“比如说韩国歌手‘鸟叔’创作的歌曲《江南style》,如果没有‘骑马舞’,这首歌不可能流行得这么广。还有年轻人玩的抖音和快手,这些年轻人不只是想做被动的聆听者,他们要成为音乐的玩家。”郝舫认为,年轻人对音乐的态度已经变了,音乐跟画面的呈现、用户个人风格及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关系更加密切。

  而从音乐的传播层面来说,网络平台所起到的促进作用也引起了关注。“互联网平台有一个特别棒的地方,就是它可以使越来越多的人接触到好的古典音乐。”长期从事古典音乐教学和研究的中央音乐学院国际交流中心主任刘红柱指出,国外有一些促进古典音乐传播的有益尝试,比如网络公开课、古典音乐比赛直播等等,这些都充分利用了互联网。“而这些传播方式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李小莹认为,“众”是网络音乐文化生态的重要特点,数量和类型之众体现在网络音乐的用户、曲库歌单、音乐风格、音乐的编创主体、音乐评论及音乐播放平台等各个方面。“而如何利用丰富的网络音乐资源,来实现资源的共享或进行音乐教育,是接下来需要更加重视的问题。”

  据本次研讨会的主办方北京市文联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市文联未来将加强对网络音乐内容创作、作品成果转化、音乐人才队伍建设、版权保护等问题的研究,推动建构良好的市场秩序、营造健康的创作氛围,促进网络音乐健康发展。

(编辑:苏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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