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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一次功力不够的惊险“跳跃”

时间:2018年01月03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管泽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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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剧照
  导演徐纪周早在2012年就买下了雷米的系列小说《心理罪》的最后一部《城市之光》的电影版权,前后改动剧本13次,时隔5年,电影《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终于上映。影片与同期上映的《芳华》和《妖猫传》相比,没有声势浩大的宣传和“第五代”资源雄厚的导演的号召力,仅仅靠IP改编、犯罪类型片加上邓超和刘诗诗的联袂出演来吸引观众,票房与同期上映影片相比表现一般。究其原因,在于其并没有超脱国产犯罪片在叙事内核上一贯的疲软无力。
  国产犯罪片长期以来在叙事上被观众诟病,但其中也偶有“黑马”在观众中引起轰动,比如由曹保平导演的《烈日灼心》(2015年)、《追凶者也》(2016年),忻钰坤导演的《心迷宫》(2015年),这些影片不仅吸引了犯罪片一贯的受众,也在观众中的口碑很高。对比之下不难发现,《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实际握有更好的资源,IP改编、明星加盟、投资成本也远远大于《心迷宫》一类的小成本影片,走的是模仿好莱坞犯罪类型片的道路,导演有意使影片经典化,但由于种种原因,影片远没有达到观众的心理预期。
  影片长达两个小时,前半段由三个独立却有联系的极端杀人案构成,之后几乎没有缜密推断的过程便发现了凶手的身份,后半段竟直接以邓超饰演的侦探方木和罪犯江亚的“个人恩怨”作为推动力,将罪犯绳之以法。更加匪夷所思的是,这个心理上极度扭曲的极端罪犯最后被逮捕后竟然能够迅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说出“我输了”这样的台词。影片节奏前紧后松,导演试图在其中融入爱情、飙车、打斗等商业片不可或缺的元素,却缺少对案件细节和推理过程的展示,使影片的真实感极度削弱。在确认罪犯身份后,影片开始试图展现人民警察方木的光辉形象,他压抑个人情绪、舍身智斗罪犯的高大情怀,却令影片最后的说教意味太浓。
  当然,影片在前半部分用20分钟左右的时间迅速带领观众进入一段快节奏的案情发现之旅,剪辑很到位,颇具《七宗罪》的影子。《七宗罪》作为电影史上的经典犯罪惊悚片,其结构和叙事早已被大量观众所熟知,影片以天主教的七种原罪作为城市中连环杀人犯的动机,将宗教哲学与极端犯罪相结合。而《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则将个体的生活经历导致的心理疾病与当今中国社会某些乱象相融,可以说命题立意显然更符合中国国情,这应当也是导演看重原作小说的原因之一。但是将一部文学作品改编成电影,依然面临着一次惊险的“跳跃”,身兼导演和编剧二职的徐纪周显然是功力不够。影片的后半部分,在观众早已了解罪犯是江亚的基础上,由于前半部分对江亚的心理剖析力度不够,节奏又骤然变缓,影片对观众的吸引力也就大打折扣了。
  那么,影片的问题究竟出在哪里?首先,这个故事不存在所谓的讲述者,意味着观众作为旁观者与主人公一同经历事件,观众作为事件发生的隐匿观看者,由于缺少细节和逻辑的缜密推理,导致现场感真实感被大大削弱,无法信服主人公的判断或者说主人公对事件的反应和应对。一方面,导演试图营造一种好莱坞式的犯罪大片,在节奏上图快,一方面又无法突破IP改编的瓶颈——雷米小说中存在的大量侦破案件的细节因电影篇幅限制无法一一展示给观众,导致影片节奏失去了控制。影片中刘诗诗扮演的米楠其实并没有存在的必要,她只是这部主打犯罪追凶的影片中的爱情调味品,而这个调味品的增加并没有给影片增色多少。刘诗诗长期活跃在电视剧之中,观众对她的声音十分熟悉,违和的配音让观众出戏。演技精湛的邓超也因本片的剧本不够扎实、人物形象不够饱满而没能让观众眼前一亮。
  当然,影片也不乏亮点,导演在镜头中丝毫不遮掩,让观众直面犯罪现场细节,引起他们强烈的震撼和刺激。影片中出现了多处快节奏剪辑,打斗场景也是演员的真实表演,视听效果让人震撼。后面出现的阴冷的地下室和里面各式各样的散发寒光的工具,也不难让人联想到电影《德州电锯杀人狂》和近些年来一大批优秀的韩国犯罪片。
  回溯最近几年以犯罪、推理等为卖点的影片,其实已经形成了一批固定受众,但票房却受到影片质量等因素的影响,有天差地别之分。去年一部西班牙电影《看不见的客人》在观众中引起巨大反响,其剧情不断反转,但都合情合理、逻辑严密,被一些影迷誉为“《罗生门》第二”,而来自泰国的电影《天才枪手》同样给观众带来了巨大惊喜。反观近期上映的国产犯罪类型片,比如《心理罪》《暴雪将至》等,就票房表现和观众反映来看都不理想。在笔者看来,对于国产犯罪类型片而言,无论IP改编也好、大牌明星加盟也好,都不如把剧本打磨好、提高影片质量来得实在。
(编辑:周春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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