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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学+”,网络文艺2.0时代?

时间:2017年08月16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关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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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近20年的发展,网络文艺早已不再是仅仅在网络上发文发帖那点事儿。除了网络文学,网络影视、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等众多形式也已经参与到这场“互联网+文艺”的创造狂欢中。据媒体报道,在日前举办的首届中国“网络文学+”大会上,与会人士在探讨网络文学时特别强调了加深其与游戏、影视等文化娱乐产业的深度融合,更以资本、新基础设施、新政策的三个“赋能”给予加持,显示出理念创新的新维度。

  互联网让人们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开始它只是作为平台手段、传播载体,渐渐地衍生出更多的文艺样式和形态,“融合”也成为备受关注的时代典型话语。伴随“互联网+”概念被引入社会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从网购、共享再到传媒新形态等等,作为技术的互联网彰显出强大的互通互联、融合衍生的功能。网络文艺就是一例。相对而言,“网络文学+”不单是一种基于技术的概念,而更像是从网络文学进化的2.0版本——当网络生态稳定而普遍地进入生活,基于网络内容的文艺新融合、新创造就越发变得可能。

  技术越发成为人们习以为常的现实,而不再是让人新奇的实验,这是大前提。就像网络普及到无处不在,甚至进入人们创新创造的思维之中,一个更广阔的新时代才刚刚开始。时至今日,IP已不是新词汇,视之为“网络文学+”的典范也未尝不可。但它更常见的内涵,是版权的效益最大化。这就让人们对“网络文学+”或“网络文艺+”满怀期待,因为它进入创造思维,可能意味着一个文艺创作的新形态将从新的现实土壤中生长出来。

  资本涌入网络时代的文艺创造,如今看来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技术更新、平台完善乃至政策的宏观设计与引导等,某种意义上都是“互联网+”的事情。对于网络文艺而言,这是生态完善也是创作依托。但是,文艺创作毕竟不是技术更新、产业布局、资本并购,它还要进入价值判断、审美想象以及呈现构思等精神维度。前段时间,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陈昌凤在一次论坛演讲中说:“网络文艺本身就是通过互联网去做和产生影响的……当智力技术普遍得到应用,技术就会侧重塑造新的思维方式。”或许,现在还不能给“网络文学+”附加过多的意义,但区别于技术型拓展的“网络+文学=网络文学”,它或多或少已建立了不言自明的网络文学语境,恰恰指向了思维型拓展的新文艺生态,即“网络文艺+”。

  2016年,中国网络文学用户规模达3.3亿,市场规模达到90亿元人民币,产业影响力也逐渐辐射到了海外。随着有偿订阅、付费阅读、游戏和影视改编、主题娱乐等产业模式的逐渐成熟,用户触达、商业变现、内容系统建设等设施推进,法律维权、政策保障等完善到位,网络文艺必然会迎来自身的进化。从报道中看,目前提到的“网络文学+”概念像是产行业层面的设计,但我更看重它对创作思维的影响。创作不再限于文学即文学、影视即影视,而有更多元的入口和出口、更广阔的思维与想象、更丰富的语汇和技巧,无疑是一次文艺创新创造的思维大释放。此时回头看看当年网络文学面世之初,不过是用了点聊天体、表情符和虚拟社交题材,有谁能预料到,它将如此迅速地迎来自己的2.0版本?

  就像网络付费、共享单车等,事物的成长都会有过程,精神领域的变化尤其如此。目前我们能做的,似乎还只是在可见的技术、资本、政策等层面。如果说网络文艺是技术与文艺的融合,“网络文艺+”就是在此基础上创造思维的二度整合,但它的内涵、外延和具体指标显然还有待厘清。不过没关系,当现实生活遍布“互联网+”,文艺就会并能反映它。看到网络文艺的新动向或发现、梳理其变化的可能性,为文艺发展创造新的更大的契机,是顺势而为,也是时代的课题和使命。“网络文学+”可能并不显眼,但见微知著或能赢得更好的未来。

(编辑:王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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