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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媒体版权保护联盟成立

时间:2017年04月28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马李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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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召开的第二届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大会上,由人民日报社、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和中国搜索等10家中央新闻单位和新媒体网站联合发起的“中国新闻媒体版权保护联盟”正式成立,新闻媒体将采取积极行动和有力措施,加强行业自律和版权合作,加强媒体融合和内容创新,共同打造新闻媒体版权共享、监控、交易网络平台,加大新闻媒体作品版权保护和维权力度,合力破解新闻作品版权保护难题,更好地促进我国新闻事业的健康发展。

  全国115家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活动当天发布《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表示,任何机构或个人除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外,未经书面许可,不得转载、剪辑、修改、摘编、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新闻作品。各新闻媒体、网络服务商和个人在获得授权转载作品时,应自觉为著作权人署名,不歪曲、篡改原文及标题,转载作品应注明来源,转载网站发表文章时应注明来源网站的链接地址。各媒体单位将针对新闻作品加大版权监控和维权力度,对于未经许可使用新闻作品的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追究侵权责任。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专职副局长周慧琳,新华社副社长刘正荣,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书记处书记张百新,以及中宣部出版局等相关机构负责人,首批媒体版权联盟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出席成立仪式。

(编辑:高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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