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局之年的“新”
2014年03月05日 作者:殷 泓 来源:《光明日报》

新动力 新高度 新气象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局之年的“新”

   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的一个重要议程是表决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当按完表决器的“赞成”键,连任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郑功成感慨万千。过去一年是改革之年,也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开局之年。他作为常委会组成人员,见证了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推动人大制度与时俱进、完善人大工作机制上的一个个“新”。

  新动力——助推改革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习近平总书记的话掷地有声。

  “从党中央提出废止劳教制度和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相应的决定和决议,只有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这不仅让人们看到了人大在改革中的作用,而且也展示了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勇于担当的政治气魄。”郑功成说。

  2013年,在全世界瞩目下,中国改革的巨轮驶上了新的航程。改革,为人大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也对人大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如何通过立法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就成为摆在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8月,授权上海自贸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

  6月和12月,两次“打包”修改文物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19部法律,简化、下放和取消了一大批行政审批。

  12月,表决通过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和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

  “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和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实行‘单独两孩’政策,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两项重大改革举措,是党中央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作出的重大决策。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这是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一个基本原则。”郑功成说。

  “立法工作已经成了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牛鼻子’。”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连宁表示,“无论是司法体制改革,还是经济体制改革,以及其他方面的改革,如果法都不动,各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是无法往前走的。如果不立法、不修法、不废法、不释法,就强行推进改革,反过来将损害法律的权威性。”

  新高度——精细立法

  “提高立法质量,增强法律的可执行性,法律规范能具体的就具体,能明确的就明确,这有利于树立法律权威,更有助于防止和遏制‘部门利益法制化’的倾向。”2013年,这段话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们反复提及。

  电梯等特种设备事故不断,急需立法编制安全网。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特种设备安全法,经历了三次审议,从65条到72条,再到101条,法律条文增加了约三分之一。

  “这不是简单的数字增加,所增条款多为可操作性强的内容,是特种设备安全法的一大亮点。”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许为钢看来,这部法律的可操作性体现在不管是生产者、经营者还是管理者,在责任的承担方面都可以和其中的条款对号入座。

  这部法律的出台,让在一线技术岗位工作了24年的全国人大代表徐筱芗非常激动。“去年两会期间,我提了有关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建议。人大代表的建议来自人民,这部法律的很多条款都是对百姓安全关切的及时回应。”

  换届伊始,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把立法工作重点锁定在提高立法质量上。张德江委员长明确指出,立法质量直接关系到法律的实施效果,是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法律体系的永恒主题。

  一年来,从旅游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到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立法调研,到听取多方意见和不同声音,再到创立法律“出台前评估”机制,一个又一个成功的立法实践,让人们对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有了最直观的感受。

  “可以说,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所制定或修改的每一部法律都力求精益求精,每一部法律都装满了百姓的心愿,每一部法律都表达了立法者对民意的尊崇。随着立法质量的不断提升,中国立法完成了转型升级,步入‘精细化’时代。”《中国人大》杂志主编汪铁民认为。

  新气象——实效监督

  “政府如何有效遏制肺结核传染病的蔓延?”“国家对西部贫困地区的传染病防控有无专项资金支持?”“对新发传染病有什么预测手段和防范措施?”

  一连串尖锐的问题被不断抛出。这是2013年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的首场专题询问的实况。这场就国务院关于传染病防治工作和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专题询问,因“针锋相对”而格外引人注目。

  两个多小时,10位委员先后询问。会场问答均简明扼要、有的放矢。有追问、有点评,互动热烈,询问者和被询问者在交流和碰撞中,进一步加深了对传染病防治关键问题的认识,积极回应了民生关切。

  由“指定动作”变为由委员自选自定问题、询问中允许委员追问补问、严格限定回答时间让更多委员有询问的机会……一系列新举措带来了新气象,敢问、实答,询问更有力度。

  不仅如此,2013年的专题询问还“问”出了实效。每次专题询问结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都会将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汇总后转交国务院有关部门。由这些部门认真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并在6个月内提出书面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向全国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毫无疑问,这将有利于促进国务院有关部门切实改进工作。”在郑功成看来,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触及问题之深、互动性之强让人耳目一新,每次提问都站在老百姓立场上发问,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达到了询问的预期目的。

  “从开展3次专题询问、听取审议15个专项报告,再到专题调研、执法检查,2013年人大监督实现了精彩开局,创新不断,实效显著,为法律的不断完善、政府工作的不断改进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副局长傅文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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