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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电影”被判侵权给想“打擦边球”者提了个醒

时间:2020年07月10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何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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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一起关于《三生三世十里桃花》 《大军师司马懿之军师联盟》的“图解电影”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蜀黍科技公司侵犯了优酷公司对上述两部剧集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维持了一审判决,判赔经济损失3万元。据了解,此案是全国首例涉及将影视作品制作成网络图片集方式侵权的案件,对于明确影视市场商业化开发和合理使用的边界有重要意义。

  被告“图解电影” APP和“图解电影”网站为一款在线图文电影解说平台,宣传“十分钟品味一部好电影” ,它是通过将影视作品制作成网络图片集的方式,在自己的平台上向广大网友传播。这让笔者想起小时候看过的电影电视版连环画,或者说电影电视小人书,它们被称为“凝固的电影电视” ,在人们很少有机会看电影、家庭也鲜有电视机及其他娱乐设备的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非常盛行。作为普及电影电视的大众文化传播媒介,电影电视小人书成为几代人的精神食粮和集体记忆。

  “图解电影”和电影电视小人书,虽都是以“静态图片+文字说明”的方式传播影视作品,但是,电影电视小人书基本是经过授权的,往往由相关电影出版社或美术出版社出版,不少还是在相关部门、电影厂等主导下出版的,以传播优秀电影电视、满足人们的文化娱乐需求、加强爱国主义思想教育等。而“图解电影”未经拥有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者的许可,就在自己平台提供涉案剧集的连续图集,基本涵盖涉案剧集的主要画面和全部情节,的确构成侵权。

  从表面看,“图解电影”展现的只是静态图片加文字说明,而涉案剧集却是连续动态的影视画面,即是说,“图解电影”在网络传播的只是网络图片集,改变了作品形态,而非视频本身。然而, 382张网络图片截取于涉案剧集的382幅画面,系剧集中具有独创性表达的内容,像一本小人书一样连贯欣赏,是能反映与掌握剧集的基本内容的。这样看来,“图解电影”中的那么多图片显然就不属于合理引用。况且,涉案剧集仍处于著作权保护期内,所截取的画面,并非是进入公有领域的创作元素。

  换言之,“图解电影”展现的图片集,不是以宣传、评论影视作品为目的,而是迎合用户在短时间内品味一部好电影、好电视的需求,其图片集对影视作品有实质性替代作用,会蚕食本应由权利人享有的相应市场份额,也就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尽管“图解电影”方面辩称,自己仅为信息存储空间,涉案图片集为网络用户上传,但其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应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即便只提供信息存储服务,但明知以图片解说电影的行为侵权却不闻不问,或有利益分享,恐怕仍构成共同侵权。

  可以说,全国首例“图解电影”侵权案,厘清了影视市场商业化开发和合理使用的边界。希望正在或打算进行这种商业化开发的商家以此为戒,守好边界。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相关商家宣称的“十分钟品味一部好电影”的需求虽在,但打击侵权的那把达摩克利斯之剑也高悬在头顶。

(编辑:高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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