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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网络文艺创作 释放新媒体从业人员的创造力

时间:2018年08月07日 来源:光明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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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的历史帷幕的开启,在深刻地改变了神州大地的社会风貌的同时,我国的社会结构也在这一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中,不断地变化和调整。“新的社会阶层”不断涌现,其活跃的创造力,在改革开放已经走过的四十年伟大历程中的不同历史阶段,不仅直接影响着中国经济的增长步伐,对于我国社会的方方面面,也同样产生着既是润物细无声,也是蝴蝶效应式的深远影响。

  网络文艺成为支柱,新媒体从业人员贡献巨大
  2013年全国两会召开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根据改革开放以来不断发展、更新的复杂国内、国际形势,高屋建瓴地指出,一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其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要发扬劳动创造精神和创业精神,回馈社会,造福人民,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以新媒体为平台或对象,从事或代表特定机构从事投融资、技术研发、内容生产发布以及经营管理活动者的新媒体从业人员,在随后的2015年正式被纳入到“新的社会阶层”的范畴。
  无疑网络文艺是由新媒体从业人员这一“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传统文艺生态和文化产业基础之上的新创造,作为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新兴媒介的文化娱乐形态,网络文艺自世纪之交以来,在全世界范围方兴未艾,经过20年左右的蓬勃发展,已经成为全球不同国家、肤色、民族的青少年群体的最主要的文化娱乐方式,其覆盖范围之广、之宽、之深,在整个人类社会迄今为止的所有既往文化经验中,也都屈指可数。
  中央提出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并不是空穴来风,而是有着明确的统计学意义的标准,就是在国民经济的占比不低于5%的门槛。根据2017年经济数据,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已经突破了80万亿元的大关,文化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的总额,已稳稳站在了4万亿元的上方。而在这4万亿的体量中,2189.6亿的网络游戏则直接占据了5%的份额,而由网络游戏、网络动漫、网络视听为主的网络文艺,更是以5000亿左右的规模,占据了我国整个文化产业当中高达13%左右的比例。
  显然,随着近年来移动互联网浪潮所带来的史无前例的媒介迭代效应,网络游戏等网络文艺形态的普及率和渗透率更是被进一步放大,在市场规模上已经成长为整个文化产业的支柱性行业,并开始影响着我国文化产业的宏观发展方向。
  新媒体从业人员的创造力,正在影响主流文化
  对于作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新媒体从业人员,在以网络文艺为代表的诸多领域所迸发出的创造力,不仅体现在经济价值,他们的成果和结晶也同样在影响着当今社会的主流文化格局。例如电子竞技就已经被纳入到了亚运会等影响广泛的主流体育赛事,并且还有极大可能在未来入选成为奥运会的比赛项目。而在网络剧领域,近年来网剧以其在受众上的更为精细的区分和定位,在类型上的更为大胆的尝试和创新,生产出了《白夜追凶》《无罪之证》这样的拳头产品,从整体上大幅提升了网剧的质量,也逐渐获得了主流网生代观众口碑上的认同。这在我国电视产量持续下滑,文化产品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的现实情况下,不仅具有积极、正面的市场调节意义,也在相当程度上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多样化、差异化的文化娱乐消费需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的文艺工作座谈会中,就已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文艺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并在讲话中专门就网络文艺问题进行了深刻论述。他指出,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改变了文艺形态,催生了一大批新的文艺类型,也带来文艺观念和文艺实践的深刻变化。由于文字数码化、书籍图像化、阅读网络化等发展,文艺乃至社会文化面临着重大变革。要适应形势发展,抓好网络文艺创作生产,加强正面引导力度。
  在这个意义上,作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新媒体从业人员,他们所面对的问题、困境,其影响和辐射范围,就绝不在网络文艺的自身范围,还将涉及文化、经济、政治等更多领域。对于站在改革开放40年的历史节点上,推动我国的互联网治理乃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将有着重要的意义。
  (作者:孙佳山,系中国艺术研究院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研究所当代文艺批评中心主任)
(编辑:张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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