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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今日头条互诉,移动资讯领域版权大战何去何从

时间:2017年11月03日  来源: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  作者:

  近年来,自媒体的盛行推动了移动资讯领域的发展,并在内容分发上屡屡引爆冲突。业内人士表示,其背后的深层原因是各家公司对市场份额和内容创作者的争夺。移动资讯领域的版权大战将何去何从?一起来看看专家的分析。 

  今年4月,腾讯以今日头条涉嫌侵犯其所属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交诉状,要求今日头条立即停止对涉案作品提供在线传播。涉案的287宗案件的相关作品,均为腾讯网员工的职务作品和独家约稿作品。今日头条从腾讯网直接抓取内容后,存储在自己的服务器上,并在今日头条网站和新闻客户端发布。今日头条网站及APP直接发布的页面上,大部分涉案作品都醒目地展示了腾讯体育讯”“腾讯娱乐独家报道等字样。但今日头条无视这些版权信息,仍然抓取使用。287宗案件的相关作品,均属于未经允许被擅自转载的情况。 

  629日,北京市海淀法院就腾讯诉今日头条的287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字节跳动公司(今日头条)未经许可,在今日头条网站及App上主动抓取腾讯独家所属版权作品,侵害了腾讯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须向腾讯判赔27万余元。而就在作出判决结果的前一天,今日头条以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腾讯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腾讯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今日头条的母公司北京字节跳动公创立4年多,估值被指已经达到110亿美元。因其本身并不生产新闻内容,而是通过抓取第三方内容,并借由机器学习和人工智能向用户推荐新闻,而屡屡陷入侵权风波。新京报网、搜狐网、《长沙晚报》旗下星辰在线、《楚天都市报》等各类媒体都曾发布过关于今日头条的侵权声明。今日头条创始人兼CEO 张一鸣曾在2016年底表示:移动互联网行业发展的一个现象,就是很多网页在手机上不能很好地展示,很多产品都会自动进行转码,因为过去的产品都没有这么大用户量,出来之后,对于展示手机不友好的网页,转码是否可以解决,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后来我们不转码了,这部分不收录,都达成合作了。 

  而针对张一鸣的说法,法律专家认为,不论被诉平台转载自何方,只要被转载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原告,未经许可的转载都是侵权行为。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阮开欣指出:“移动资讯市场的竞争很大方面体现于资讯内容的及时性,这是其获得更多用户的关键因素。而著作权法要求资讯平台在使用之前获得版权许可,而获得许可的过程无疑存在一定的沟通成本,很多时候难以简单判断版权人是否愿意许可转载,因此会耗费一定的时间,这对于资讯平台的损失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资讯平台更愿意采取先使用,后获得授权的做法,这样就容易导致版权纠纷。” 

  那么将如何对此类现象进行规范?阮开欣认为,要加大侵权查处力度,加大侵权赔偿额度,建立原创内容保护机制,明确抄袭认定标准,更好地维护原创者和平台的合法权益,让抄袭者和未经授权转载的平台得不偿失,才能让市场走向更加健康的发展之路。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于中国知识产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