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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联宪法学习系列问答(四)

时间:2018年04月02日  来源:权保部  作者:

 

中国文联宪法学习系列问答(四)

 

1.为什么在“国家机构”一章增加了“监察委员会”一节?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其中重要的任务,就是要设立监察委员会。

宪法修正案对监察委员会的产生、组成、性质、地位,以及它的工作原则、领导体制,包括与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关系都作出了规定。

 

2.宪法第79条第三款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删去,有怎样的考虑?

党的最高领导职务、军队的最高领导职务和国家的最高领导职务,“三位一体”的领导体制和领导形式,是中国共产党从长期执政实践中探索和总结出来的治国理政的成功经验。

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的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任期任职的规定,关于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任职任期方面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国家军委主席任职任期的规定都没有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规定。宪法关于国家主席的规定也应该采取一致的做法。

本次宪法修改是健全国家领导体制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完善国家的领导体制,也有利于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3.为什么增加宪法宣誓的内容?

目的是教育和激励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维护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权威。本次宪法把这个制度确定下来,对宪法的贯彻实施,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自信,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4.如何推进宪法实施和监督?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建立一整套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的实施和监督工作。

 

5.在地方立法权主体增多的情况下,如何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统一性?

赋予所有设区的市立法权。设立“限权限、不抵触、报批准、报备案”四道防线,保证法制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