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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联举办权保干部培训活动

时间:2017年11月02日  来源:  作者:

 

  4月24日,在第17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举办了中国文联系统权保干部培训活动,组织权保干部赴北京朝阳法院观摩《锦绣未央》一案庭审。本次培训活动,既是履行中国文联自律维权新职能,加强权保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权保干部业务素质的切实举措,也是中国文联迎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大力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的实际行动。来自中国文联和各全国文艺家协会的权保干部近2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参加培训的同志在现场旁听了《身历六帝宠不衰》作者沈文文起诉小说《锦绣未央》作者周静著作权侵权案,该案是12位作家主张小说《锦绣未央》涉嫌抄袭系列案件中最先开庭的一案。 

  周静于2012年6月起开始在“潇湘书院”网站发表小说《庶女有毒》,后改名为《锦绣未央》正式出版。2016年11月,作为热门IP改编剧,由知名演员唐嫣、罗晋主演的同名电视剧一经播出就成为收视热点。电视剧《锦绣未央》热播的同时,数名作家也发起了针对该剧原著小说的维权行动,主张《锦绣未央》大量抄袭现有文学作品中的语句和情节,最终包括沈文文在内的12名作家共同将《锦绣未央》作者周静诉至法院,形成系列备受关注的著作权维权案件。 

  从原告起诉之日起,法院受理、证据交换等每个诉讼环节都被多家媒体宣传报道,已成为继2014年琼瑶起诉于正新剧《宫锁连城》抄袭其剧本《梅花烙》之后,又一起引起文艺界和社会广泛关注的文艺作品涉嫌抄袭的典型案件,在业界影响很大,该案的审理结果对确定文字作品的抄袭标准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 

  庭审中,法院主要围绕原告是否享有小说《身历六帝宠不衰》的著作权、《锦绣未央》是否构成抄袭以及原告主张的赔偿数额是否合理三个焦点问题进行了审理。参加培训的同志表示,通过旁听这起文艺界热点案件的庭审,不仅对在以笔名发表作品时如何证明自己是作者,如何区分文学作品“借鉴”和“抄袭”的界限等著作权维权的难点问题有了一定了解,也更深刻地认识到在文艺创作过程中增强法律意识并及时保存证据的重要性,提高了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助于今后更好地开展维权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