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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出台意见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时间:2017年11月02日  来源:  作者: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进一步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保障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深入实施,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提出了总体要求,进行了全面部署。 《意见》指出,要坚持依法治理、打建结合、统筹协作、社会共治的原则,着力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修订完善相关法规和标准,改革创新监管制度和机制,加强信息技术等新技术新手段运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提高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水平。到2020年,基本形成行政执法、刑事执法、司法审判、快速维权、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协调运作的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体系。 《意见》在推进跨部门跨区域综合治理、提高市场监管和预警防范能力、推动完善法规标准和司法保护体系、构建多方参与的共治格局、提升国际交流合作水平以及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和一系列措施。 《意见》提出要加快法规和标准制修订。推动制修订著作权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法规的适用性和统一性。推动修订完善刑法或相关司法解释有关知识产权犯罪的条款,加大处罚力度。制定防止滥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执法指南。充分发挥司法保护作用,完善技术专家咨询机制,依法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有效执行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侵犯知识产权违法成本。研究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 《意见》指出要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政府打击侵权假冒政策研究、维护企业和公众合法权益、预防侵权假冒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社会组织调解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制度。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组织强化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其对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加强行业数据统计、促进行业自律、开展自主维权,引导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