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ghts and Interests Protection and Publication Management Platform of China Federation of Literary and Art Circles

中国文联权保部派员随中国版权代表团出访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

时间:2017年11月02日  来源:  作者:

  应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邀请,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派维权服务处副处长李玉龙同志参加中国版权代表团,于2017年7月6日至15日赴澳大利亚、汤加、新西兰进行了访问交流。出访期间,代表团与上述三国著作权主管部门、艺术家和权利人组织、著作权及邻接权集体管理组织等就著作权保护、表演者权益保护、民间文艺相关权益保护、著作权集体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中国版权代表团先后拜会了澳大利亚版权理事会(Australian Copyright Council)、澳大利亚表演者权和机械复制权协会(APRA-AMCOS)、澳大利亚视觉艺术著作权协会(Copyrightagency-Viscopy)、澳大利亚音乐权利协会(Music Rights Australia)、澳大利亚视听表演协会(PPCA)、澳大利亚制片人协会(SPA)、澳大利亚媒体、娱乐和艺术联盟、澳大利亚导演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ASDACS),新西兰商业、创新与就业部,汤加商业与劳工部等,与有关部门和组织的负责人、艺术家代表、法律专家等举行了座谈研讨。 

  中国版权代表团向澳大利亚有关组织和机构了解了其发展历程、组织架构、会员规模、管理权利、授权方式、收入情况、分配情况、维权工作、公益服务等内容;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代表团同新西兰商业、创新与就业部相互介绍了各自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著作权法律制度在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著作权管理和实施机构及权限划分等;并就中新双方如何应对数字技术发展给著作权立法和执法带来的挑战、传统文化艺术形式的保护、视听表演保护,特别是对推动《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生效等议题进行了广泛和深入的探讨。代表团同汤加商业与劳工部相互介绍了各自的著作权立法及实施概况,以及对于推动《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生效所做的工作。 

  李玉龙向澳大利亚版权理事会、APRA-AMCOS等机构,和新西兰、汤加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了中国文联保护艺术家权益的情况,并赠送了中国文联简介,表达了加强交流与合作的愿望,有关组织的负责人给予了积极的回应。此外,李玉龙还了解了相关国家的艺术家组织及其开展权益保护工作的简要情况,并就开展宣传普法、调研培训、维权服务等具体工作方式等,与外方进行了进一步的探讨。 

  通过此次参与中国版权代表团出访,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与中国国家版权局和澳、汤、新三国的版权管理部门和版权社会组织有了更加直接和深入的交流,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相关各国在著作权行政管理、立法和执法等方面的体系和架构、具体工作和最新进展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学习了发达国家先进的著作权保护,特别是集体管理经验,对于启发思路,创新文艺维权工作方式提供了有益借鉴;同时也宣传了中国文联的文艺维权工作,拓展了国际交流,为将来进一步加强文艺维权国际交流与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