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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力

时间:2018年02月07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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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力

——写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出台之际

  立春之际,万象更新。广阔的农村大地,正蕴蓄着新一年的蓬勃生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日前发布,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全面部署。其中专章提出“繁荣兴盛农村文化,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把文化提升到乡村振兴的高度,备受瞩目。

  《意见》提出,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还进一步明确“立足乡村文明”“切实保护好优秀农耕文化遗产,推动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合理适度利用”“深入挖掘农耕文化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划定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线”和“按照有标准、有网络、有内容、有人才的要求,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等指导要求。《意见》顺应新时代,推出新举措,其中对乡村文化建设的布局部署,为乡村振兴规划了宏伟蓝图,提供了重要政策保障。

  “三农”问题事关国计民生。在不断取得农村改革发展新成就之际,必须看到,还有一些长期困扰我们的问题亟待破解,也有部分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解决。伴随经济社会发展,农村的人居环境、人口结构、人际关系、治理形式、风尚习俗等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方面,受限于种种原因,一些地区文化供给不足,难以满足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另一方面,不少传统村落、传统技艺和良好的民俗风尚受到多元文化的冲击,保护传承面临着较大的压力。如何把这些期待、压力转化为推动农村发展的内生性动力,想象空间广阔。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中国有着数千年的农耕文明传承,在广大乡村孕育了维系治理环境、美好家园的文明乡风、良好家风和淳朴民风。如今,许多地方仍保留有丰富的文化遗存,传承着文明遗风。它们无疑是繁荣兴盛农村文化的重要资源。

  对乡村文化建设的实践探索,从来都是一个长期持续的重要课题。两节期间,全国各地积极开展各类送文化、送文艺下乡的慰问演出活动,对于解决部分地区文化供给不足的情况,意义显而易见。与此同时,从“送文化”到“种文化”,正越来越成为社会的共识。乡村振兴,繁荣兴盛农村文化,就是要激活并形成农村文化自我生长、自我循环的能力,使之成为推动农村全面发展的精神支撑、智力支持和新要素、新指标、新动力。

  在这方面,社会各个层面开展了丰富的实践,进行了许多可贵的探索,一些经验不乏启发意义。比如,中国文联、中国民协承担的中国民间文学大系出版工程,有关单位推进的古村落保护及非遗保护传承,对于保护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可谓意义重大,如今已取得大量阶段性的成果。又比如,2006年以来中国舞协推进“新农村少儿舞蹈美育工程”,惠及全国各省区市十几万农村儿童;中国美协组织美术家到乡村写生,在各地建立写生基地;中国摄协把摄影艺术带入乡村,建立摄影曙光学校,等等,用艺术涵养乡村,共建美好家园,成绩十分喜人。一些地方也积极转变观念、创新思维,展现出在新时代的新作为。比如,浙江省立足地方特色,着力打造“特色小镇”,截至目前已在全省建立77个“特色小镇”,丽水的文化特色尤其突出,形成了古堰画乡、龙泉青瓷、青田石雕、龙泉宝剑等品牌。这些举措中,引入城市文明,挖掘并激活本土文化资源,进行传承、转化和创新,使文化融入生活,成为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品牌和动力,不仅使农民增收、环境美化,更培育了良好的乡风民风。

  好风凭借力,扬帆正当时。在广阔的农村大地,文艺工作者大有可为。《意见》涉及农村文化建设的方方面面,从保护传承、挖掘转化乡村文化资源,都做出了明确部署。其中,还专门提到“支持‘三农’题材文艺创作生产”“支持农村地区优秀戏曲曲艺、少数民族文化、民间文化等传承发展”等。这是要求,更是使命的呼唤,文艺工作者应该以振奋昂扬的精神面貌,积极参与到实施乡村振兴的伟大事业中,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力。

(编辑:单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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