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突击》引发著作权纠纷

    本报讯 日前,北京市海淀法院受理了原告中国三环音像社起诉被告酷溜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

    原告诉称,电视连续剧《士兵突击》由八一电影制片厂联合成都军区电视艺术中心等单位摄制完成,并于2006年11月27日取得了该片的发行许可证。此后,原告根据该剧各著作权人的授权,独家取得了该剧的相关著作权利。

    2007年8月间,原告发现被告在其网站中,未经原告许可,以专题形式完整播放了该剧,而原告对此事前完全不知情。

    原告认为,被告在其网站上播放该剧,应当依法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向著作权人支付使用报酬。特别是在剧中已经明确著作权人的前提下,被告有能力洽商著作权的问题,却故意不为之,其行为属于恶意侵权,其结果严重损害了原告对该剧享有的著作权利。据此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损失人民币30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韩玲)

 
 
版权所有 © 2001-2002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北里22号 邮编:100029 电话:010-64920154 010-64920152
中国文联网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海南沿11号 邮编:100009 电话:010-64025528

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