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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实习生 赵菁
由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办的“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工作座谈会”4月24日在中国艺术研究院召开。与会专家及在京的部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济济一堂,建言献策。
随着第一、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777名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的公布,传承人保护成为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但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承人的保护还存在一些不足。正如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所指出的,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不足之一便是许多人还只是从技术层面上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而没有充分地认识到它的文化内涵及其对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发展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因此,周和平提出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地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宣传,增进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了解,提高传承人的地位与声望,以吸引更多的年轻人加入保护工作的队伍,营造尊重、爱护和支持传承人的良好氛围,共同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传承人是关键。他们不仅承载着中华民族悠久的文化传统,更承担着把精湛的技艺传给后人的历史责任。因此,传承人的培养问题受到专家们的普遍关注。京剧艺术传承人、王派艺术传人刘秀荣表示,京剧艺术的传承无法用语言、符号、音符表达清楚,只有名师、名家言传身教,学生才能学到骨子里。因此,必须对一个字、一个腔、一招一式做出准确规范的示范,才能使学生们领悟到京剧的精髓。荣宝斋木版水印艺术传人崇德福结合木版水印艺术的特点提出了提高传承人素质的问题。他说,学习木版水印主要靠悟性,因此传承人必须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一定的艺术素养,而现在素质较高的大学生又不愿意从学徒干起。这就使提高年轻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显得尤为重要。景泰蓝艺术传承人张同禄指出,各个行业的情况不一样,传承首先要把传承对象研究透彻。相关部门还应给传承人一些方便条件,如发放各种美术馆、博物馆特许证,让他们能自由地观看展品、复印资料,与相关研究者座谈等。此外,还应加强国际交流,学习、吸收、融汇最先进技术。国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应该加强团结合作,及时交流沟通,而不能各行其是。
专家们认为,近年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不仅引起了各方重视,更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其社会环境也日渐成熟。许多传承人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措施提出了一些建议。张同禄说,设立纲领性的保护法的同时,也要设立一些具有可行性的“细则”,进一步明确“谁来保护”、“怎么保护”等问题,把工作做到实处。另外,还应该有监督机构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工作进行监管。古琴艺术传承人吴钊说,应该在小学、中学、大学开设传统文化欣赏课,培养年轻一代对传统文化的兴趣。古琴艺术传承人李祥霆提出,应该赋予文化遗产保护部门一些行政权力,比如提案权,可以建议立法、提出规划等,具体由有关部门来实施。如果有了行政权力,则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会更加有力。周和平说,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制度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制度。除了建立传承人的申报制度以外,还将制定传承人的管理制度,使这些“人间国宝”的技艺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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