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发展需要法律护航

本报记者 邱振刚

    网络的出现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是,当前我国网络文化的发展也面临着诸多难题,例如由于网络本身的虚拟特性,网络出版物良莠不齐;我国网络出版亟待形成集团优势;网络文化产业缺乏立法引导等等。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上,代表委员们从不同角度就如何保护、引导网络文化的健康发展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保护网络出版健康发展

    在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上海文学》杂志社社长赵丽宏就如何促进网络出版健康发展提出了意见。他说,近年来网络出版、数字化出版物对传统纸介质出版物带来巨大冲击,使传统出版业面临越来越多的竞争,目前传统纸介质的公开出版物有严格的版权合同制度、内容审查制度,从质量到传播都具有保障。在网络世界中,作品的传播速度、范围以及产生的后果比传统出版物大得多,某些不具合法出版资格的出版机构利用这一特点,发行劣质出版物,抄袭、盗版现象也经常发生,由此产生了消极社会影响,损害了著作权人、消费者和合法经营单位的权益,也使网络出版的整体声誉受到损害,得不到与纸介质出版物同等的社会认同。

    他说,为此,相关部门应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制订具有可操作性的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在网络出版经营者资质评估上严格把关,加大执法力度,打击非法经营和违法侵权活动,提高网络出版的权威性,对于原有法律法规中不适应当前现状的条款,也应做出相应的修订,尤其是原来只针对传统出版物、未考虑到网络出版因素的条款,更应着重予以尽快修订。政府主管部门应在出版从业人员中间开展关于网络出版的普法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以预防出版物侵权现象的发生,保障网络图书的内容合法性。

    他认为,我国不少地区的网络出版已经具有相当规模,但还没有相应的行业协会对其经营进行协调、规范、监管。主管部门可以对“出版”这一概念从政策法规的层面上做出新的界定,正式将网络出版列为一种出版业态,并牵头筹建我国网络出版的行业协会,以确立适应网络出版特点的市场规则和管理体制,使网络出版得到有序发展。

    建设国家级出版产业网站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出版集团总裁聂震宁认为,我国作为一个传统出版大国,正面临空前的挑战和新的发展机遇。我国出版业必须紧紧抓住网络化发展机遇,加快从主要依赖传统纸介质出版物向多种形态出版物共存的现代出版产业转变,积极发展以数字化生产、网络化传播为主要特征的网络出版产业。当前,我国出版业正在网络化出版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但目前全行业的网络化出版平台既小又分散,网络化出版模式尚未形成,对广大网络读者不能构成吸引力和感召力,无法与境外大型出版机构的跨国网络出版网站竞争。

    他说,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应尽快建设一个能够服务全国出版行业、具有公益性质而又能有效开展网络化出版经营的国家级出版产业网站。中国出版产业网应当成为我国网络出版、版权交易、网络发行领域的门户网站,其性质、功能是为全国出版行业提供网络出版服务,自主开发网络产品,形成国内外网络化出版;打造书业公共数据交换平台,形成传统出版业务与网络信息服务互动机制;全方位服务网络读者,由单一服务收益形态发展为供应链全程服务收益形态;由单一语种发展为多语种平台,从本土运作走向国际化战略;大力推动主流网络文化建设,增强国家在出版发行领域对文化安全信息和文化战略资源的控制力。

    立法促进网络文化产业发展

    在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徐龙向大会递交了议案,对网络文化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呼吁出台《网络文化产业促进法》。

    徐龙说,网络文化是依托互联网、通信网为载体的一种新的文化形态。据统计,我国互联网用户已达2.1亿,手机用户已达5.2亿,网络文化的参与者每年保持20%以上的增长速度。他认为,网络文化产业既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存在着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日韩等国的网络游戏大量进入我国市场,如果不及时促进开发以中华民族文化为主体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文化产业和品牌,我们丧失的将不仅仅是经济利益,而且中华民族的文化也将受到严重冲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文化管理方面先后制定了《互联网上网服务管理条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等一批重要法律法规。这些法规虽然涉及到网络文化管理的内容,但目前我国尚未制定促进网络文化产业发展的专门法律。为顺应世界网络文化产业发展潮流,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网络文化产业快速和健康成长,国家应该加快制定《网络文化产业促进法》。他建议,该法的内容须包括市场准入与退出、未成年人保护和隐私权保护等18个方面。

    徐龙介绍说,网络文化产业可分为两部分:一是传统文化产业的网络化和数字化,如数字图书馆、电子杂志等;二是以信息网络为载体,形式和内容都自成一体的新型文化产品,如网络游戏、动漫、短信、彩信、手机报纸、博客、网络视频、移动搜索等。他表示,一方面国家相关部门要对网络文化进行检查,另一方面要发动网民进行监督,对不良行为、信息进行举报。对信息量大、内容健康、传播知识、受网民欢迎、点击率高、发挥社会作用的网站进行评比、奖励;对其他形象不佳、口碑不好、传播不良信息的网站进行处罚甚至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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