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心声

    借助现代媒体传播真善美

    巩汉林(全国政协委员):现代大众传媒在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中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不可否认,人们对美的认知程度受电影、电视、报刊、杂志和网络的影响巨大。充分发挥现代媒体的作用,借助各种媒体形式传播真、宣扬善、普及美应该是我们的首选。对假恶丑现象的放任和漠视,甚至不加分析,盲目推崇,将贻害无穷,祸及子孙后代,媒体误导罪莫大焉!以电视媒体为例,一些低俗节目的出现和泛滥,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而审美教育则是解决积弊的有效手段之一。我们不应该在假恶丑出现了以后再治理整顿,而应该从源头上制止。所以建议国家各级文化部门应该设立由专家学者组成的专门的艺术委员会,从节目立项、制作和播出等环节上把好关,坚持美育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最大限度地杜绝和防止假恶丑现象的滋生和传播。

    进一步支持文字博物馆建设

    范 军(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文字博物馆是“十一五”国家重大文化工程。目前,该工程建设正在有序推进,但也存在建设资金不足、文物征集困难等问题。为确保项目能够按期完成建设目标,并建设成为高水平的国家级博物馆,建议国家在资金方面进一步给予更大的支持。同时,按照中国文字博物馆整体布展设计,文物征集涉及世界文字、甲骨文、金文、玉石文、古玺和古币文、简牍和帛书、历代碑碣、汉字印刷术与汉字信息处理等多个方面,河南省拟采用征调、购买、租赁、借展、联合办展、捐赠等办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文物征集工作,恳请有关部门及文化收藏单位,在文物征集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切实维护编剧权益

    王兴东(全国政协委员):为推动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满足广大群众对影视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编剧承担着影视产品的开发创造的重任,为此编剧们付出了辛苦的智力劳动。影视产业的核心是版权经济,剧本是影视版权的第一原始版权。随着各种文化公司进入市场运作,当前编剧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越来越多,编剧是个体职业,面对各种企业集团和公司,维权时编剧处于弱势。希望广电总局电影局、电视剧管理司,在影视剧管理方面切实维护《著作权法》赋予剧作家的权益,禁止侵害编剧权益的作品在国家影视审查中通过放行。特提出三点建议:一、凡有侵害编剧署名权的影视剧,审查中责令修改,不修正者不予通过。二、凡违约拖欠编剧稿酬而引起法律诉讼的影视剧,一律不予审查,不批准放映许可。三、凡是不经编剧授权同意,恶意篡改歪曲剧本原意而引起版权诉讼的,一律待法律判定后方可审查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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