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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国平(中国剧协分党组副书记)
党的十七大的召开,为戏剧事业的发展繁荣开辟了广阔的天地。显然,为民写戏,为民演戏,让人民群众享有戏剧艺术的成果,更应该成为每一个戏剧工作者的自觉行动。这些年来,我们的一些戏剧人,或出于个人的偏爱而脱离生活,或为了评奖的功利而远离观众,或一味搞大制作大排场而失却了戏剧艺术的本体,或高高在上不愿为百姓写戏,这样产生的剧目与人民群众的艺术审美相距甚远,结果只能是观众的流失,加剧了戏剧的生存危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大力倡导还戏于民,强调戏剧与观众的血肉联系。作为观、演现场交流的戏剧艺术,失去了观众就等于失去了自身。还戏于民,也就是让戏剧回归它得以产生和滋养的生存土壤,犹如鱼儿回到水里。
和谐社会的建设,需要戏剧艺术的繁荣发展。看戏观剧也是和谐社会中每一个公民的文化权利,他们需要从看戏观剧中获得审美的愉悦和满足。同时,建设和谐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戏剧应该成为重要的艺术载体,戏剧工作者有责任从人民的创造中汲取灵感,创作出更多更好的优秀戏剧作品以满足广大人民的文化需求。“还戏于民”是近年来我一直在思考的话题,通过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我进一步加深了对这一话题的认识。还戏于民的“民”不能狭隘地理解为农民,而是包括城市普通百姓在内。在城市,要还戏于民,作为国办剧团的公益性戏剧演出,应该是低票价的,百姓才能买得起看得上,但现在城市票价很高,怎能真正还戏于民?这不同于作为产业的国家不给资金的商演剧团,商业戏剧可以满足另一部分人的需求。但国家必须保障普通群众看戏的权利,看得起戏的权利。这才是真正的还戏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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