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就高”还是“就低”?

——就《文物艺术品拍卖技术规程》访中拍协副秘书长王凤海

本刊记者 张亚萌

    在文物艺术品拍卖的耀眼天价背后,是拍卖企业为标的投保、制作图录、沟通买卖双方、发布拍卖公告等诸多琐碎的日常工作,正是这些工作保证了拍卖活动的顺利进行。对拍卖行为主体来说,这些技术层面的工作看似平凡无奇,但稍有疏忽,就会留下隐患。然而,这种状况有望被改变:7月底在西宁召开的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文化艺术品拍卖专业委员会2007年年会上,来自商务部、文化部、中拍协以及全国各地拍卖行的专家就《文物艺术品拍卖技术规程》(草稿)进行了广泛研讨。记者就此采访了中拍协副秘书长王凤海,他表示,此规程旨在建立一套针对文物艺术品拍卖的行业标准,并有望于今年年底定稿。

    记者(以下简称“记”):中拍协艺委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着手进行《文物艺术品拍卖技术规程》的制定工作的?在西宁会议之前都做了哪些工作?

    王凤海(以下简称“王”):《文物艺术品拍卖技术规程》的制定任务是商务部今年3月下达给中拍协艺委会的。任务下达之后,中拍协艺委会就进行了收集资料、调查取样等工作。今年7月,中拍协召集有关方面的专家和业内人士在北京对规程进行了研讨,我们根据专家的意见对这个规程做了相应修改。7月底,我们又在西宁组织商务部、文化部、中拍协的所有成员单位以及中国法律咨询委员会的相关人员对这部技术规程进行研讨。

    记:西宁会议上与会专家对这部技术规程的讨论取得了哪些一致性的意见?争论较大的问题还有哪些?

    王:大家认为,10年前出台的《拍卖法》有些条款已不太适应现在的行业发展,但修订相关条款一时还提不上议事日程。在实际操作中,技术层面的问题依法来解决有难度,那么我们就不妨通过标准化来规范行业并解决问题。《拍卖法》规定的是比较原则的东西;而这个技术规程则试图在更具操作性的层面上起到一定的作用。

    而不同的意见也有很多,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在行业标准的依据来源上,是倾向于大多数企业都能接受,还是按照运作比较成功的大型企业的作法来制定行业标准,使其他企业向它们靠拢,这是其中争论的一个焦点。第二个焦点是在细节操作上,有些与会代表认为拍卖中号牌的颜色、字体等等都应该做规定,有的代表就希望能够给企业更多自由的空间,在细节上不用规定得太死。第三个争论就是行业规程与现行法规的关系如何确定,有些人认为应该完全按照现行法规规定的去做,有些人认为现行法规有不尽合理之处,规程的内容应该说得更原则一些,以便法规修改之后可以适应。

    记:对于保护中小拍卖企业的利益或照顾大型企业的利益这方面的争论,您的意见是怎样的?

    王:制定标准就是一个反复谈判、反复争论,期待最终达成共识的过程。除了极少数像法国这样国家的拍卖业有法规之外,其他各国连相关的法律都没有,他们认为市场经济中的行为主体就应该按照市场规律来做,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更多地按照自己的行业规范来运作企业。这种标准不是法律,但是他们拍卖行业的当事人、委托人为什么都肯定它、执行它?就因为它们的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既保护了企业的利益,同时也保护了相关当事人的利益,大家都认可,所以大家都遵守。我们这个技术规程的出台,绝对不是只保护拍卖企业的利益,而是保护所有拍卖当事人的利益,让各方利益权衡之后达到相对和谐的状态,这样的行业标准才能有生命力。

    在这样的大前提下,这个规程应该为大多数企业所接受,而不是少数企业能做到就行。如果我们出台一个“就高”标准,只有嘉德、翰海等这样的大型企业能做到,行业内其他二三百家文物艺术品拍卖公司都做不到的话,这个技术标准是没有意义的。但是如果“就低”,现有的所有企业不用费力都能做到的话,同样也是没有效果的。我们的标准是大多数行业内机构都能接受,通过努力,可以做到;又不迎合那些操作不规范的企业。

    记:这部拍卖行业内的技术规程和《拍卖法》以及企业规范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王:国家法律规范的是普遍意义上的原则,而行业标准则要求在考虑国家法律规定和行业惯例的基础上对法律中没有规定的方面进行说明。而企业的标准则要在行业标准的基础上有更高的要求和更具有自身特点的经营管理模式。只有在这样的框架下,三者的存在才都有意义。

    记:这部技术规程既是拍卖行业的一部规范,又带有文物艺术品的特殊属性。技术规程有什么细节上的内容可以呼应这两方面的性质?

    王:既然是文物艺术品的拍卖技术规程,它既有拍卖的特性,又有文物艺术品的特点,我们试图综合各个方面的观点,结合得更好一点。技术规程在拍品的征集、信息的发布、买家的沟通、预展的布展、拍卖的程序、拍卖合同的格式、拍卖记录的规范、拍后的结算、拍品的保管、库房的管理、拍品的交割和运输等等细节上都做了比较详尽的规定,可操作性更强了。针对不同艺术门类拍品的不同属性,也会做相应的特殊规定,比如字画类拍品的防潮、防火要求等。

    记:这个技术规程的出台,是基于促进行业发展的考虑还是主要为了制约现在拍卖业中出现的违规操作现象?

    王:这两个方面的考虑都有。现在大家通过新闻媒体都知道拍卖行业内出现了一些问题,制定这个标准也是解决问题的一个重要手段。如果这个规程被认可了,拍卖行以后要进行文物艺术品的拍卖工作,就必须按照这个规程去做,不符合这个规程的拍卖企业将被叫停,导致他们没有业务可做,这将会对那些不规范运作的现象有所遏制。

    在7月的会议之后,我们又对技术规程的起草小组进行了调整,在依靠中国艺术品拍卖专业委员会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中拍协法律咨询委员会人员和大型拍卖行方面的专业人员。下一步我们还会邀请专家进行研讨,争取年底前能够完成这部技术规程。我们希望从事文物艺术品拍卖的企业能共同遵守行业规范,这样有助于自身的健康发展和整个拍卖行业的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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