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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顺存
“漫话”何解,我不懂,我是问人的,说是随便说说,不必当真,仅是“一家之言”。“书画”当然不是烟酒,至于“打假”,那就复杂很多了。
先说这个“打”字,以前常听人说“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心里就直嘀咕,“打”,自己不亏,没有风险,还有不愿“打”的吗?现在总算有点想明白了,“打”得有人去执行,在书画打假中,这个“打”的人就是著作权人。说实话,对于署名某艺术家的画,艺术家本人、亲朋好友、学生都会辨别,他们不会购买,受害的是群众、收藏家,受损的是中国书画艺术品的声誉,扰乱的是文化市场秩序,从另一角度说,某些假画的炒作甚至可以短期内使画价上升,让被假冒者受益。为什么要由他们个人去打呢?要查假画,难度大,取证难,费时间,耗精力,并容易惹上官司。况且官司时间长,艺术家都有自己的专业,时间上赔不起,就算官司打赢了,索赔也难,这种例子并不鲜见。如遇上恶性造假团伙,艺术家人身安全还会受到威胁。造假画,利润巨大。一幅假画成本不过是两三千元,但如冒作大师真迹出售,视尺寸而定,则可达到几十万元甚至几百万元。巨额利润可以让造假者拿巨款来摆平或打通关节,更使打假举步维艰。
再来说说这个“假”字。这个“假”字,谁都会读,至于这个“假”字有何来由,看来得查查书了。但对于“假”画出笼,近日倒是听到了一个“四步曲”,第一步是找个有些书画基础的人临摹或仿冒一张某大师的画,有条件的话,就请大师题个款或添上几笔,如无条件,则干脆和大师照个相,现在电脑技术先进,把自己的假画合成在照片中,假画就成了真迹,这照片就是假画的“出生证”;第二步,是找个出版社,最好是权威一点的,买个书号,把假画印在书上,找个名人以前写的序转载过来,增加书的权威性,再用书来证明那些假画是真的,这本书就是“身份证”;第三步是找个地方展览,最好是有影响的博物馆、展览馆,能请个要人、名人剪彩就更好了,赶紧拍拍照,这就是“工作证”。天啊,“三证”在手,肯定是个“良民”了,如有合适的买家,这时有部分假画就出手了,其余的昂首挺胸走向第四步,也就是终点站——拍卖行,顺理成章地又取得了“产地证”,一槌下去,这“四证”马上变成了钞票。于是,大功告成。说得那么细,的确有点不适宜,倒不是说儿童不宜,而是无良心者不宜。在这里说出来,是想让善良的人们平时多留个心眼,并想给打假者留下一份造假者的行动计划,以利于他们相机行事、趋吉避凶,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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