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北京市文物局于2003年11月召开会议,决定由四城区文委将各自辖区内已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名人故居名单选出,并撰写详细的文字说明,在今年年初由4城区文委进行挂牌。
经从北京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中进行筛选,由资深专家把关、审核后,现已完成31处名人故居说明牌的文字稿撰写、设计、制作以及挂牌等一系列工作。这31处进行挂牌的名人故居,均已列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这其中既有一些近现代史上对中国历史进程产生过深刻影响的重大历史事件以及有关人士居住过的老宅,也有忠臣良士旧居,还有文人巨匠、一代名伶居住生活过的建筑。
由于国家对名人故居的确立有严格的规定和要求,不能随意认定。因此,今后这项工作的开展还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