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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元宏
又到“3·15”了。在社会上,商品的消费者被称作“上帝”。可是,在邮资票品的发行营销中,谁是“上帝”?这个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
以每年的新邮预订为例。预订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始于1980年,本意出于有利于计划供应,为集邮者提供方便和服务。但是,后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对邮政的补贴逐年递减,邮政系统扭亏增盈的压力与日俱增,从而使新邮预订的初衷发生了变化,负面效应也得到了不断扩张,主要有以下表现。
一、“合约”不平等,预订者处于被动和不利地位。1995年以前,预订实行的是“三一”制度,即“发行一套邮票,付一套钱,取一套票”。这种模式实行了十多年,基本上为预订者所广泛接受,预订者也逐年增加。但是,后来上述办法逐渐被“一订两全”措施即“一次预订全年邮票全额付款”所取代,起初先在几大城市试行,从1997年起在全国普遍实行。
“一订两全”办法包含了许多不合理内容,多方面损害预订者的权益。如发行量、计划变更、枚套增减、设计印刷质量都不能预知,更不能作出变更、选择的相应决定。至于预付款的利息也是无偿贡献。
二、新邮频频贬值打折,预订者经济利益连年受损。自1992年至2001年共发行242套计划内新邮,其中有163套在面值之下呻吟。无论国内还是国外,“货真价实”始终是衡量经营之道看得见摸得着的标准,可惜,在集邮消费这一领域,从一级市场预订的新邮,“货真价实”已不复存在。
三、“短腿”邮品的频频发行,使集邮者权益受损的面得到了进一步扩大。《万国邮政联盟成员国集邮公德准则》第4条规定:“对于发行的每套邮品,邮政当局应保证:发行量以满足可能的业务需要及可预见的集邮活动的需要。”但是,相关部门对国际规则置若罔闻,不断发行量少品种,这种绝大多数预订户平价得不到的邮品,产生了巨大的负面作用,一是促进市场投机炒作,二是集邮者的逆反心理上升,不利于集邮事业的健康发展。
为什么集邮队伍不断萎缩?集邮事业一再滑坡?答案与发行政策密切相关,也与预订办法的负面作用紧紧相连。预订,将集邮者和集邮市场的注意力引向新邮,使新邮一发行就进入集藏领域,就成为商品,使邮票的邮资凭证功能退化消失,失去了社会使用消耗而自然增值的机会。现在,该是全面反思、总结新邮预订办法和加以彻底改革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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