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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桂林
古代家具,是传统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在发展过程中与建筑、社会风俗相互渗透,互相影响,形成了独特的民族式样和风格。它以古朴、雅致的独特魅力吸引着人们强烈的收藏欲望,其中明清家具是我国古典家具的最高峰,它代表了古典家具的最高成就,以其精湛的工艺和浓郁的中国气息,被誉为我国古代家具的瑰宝。
明代家具的主要特点,是采用木架结构的形式,确立了以“线脚”为主要形式的造型手法,最突出的特征是造型简洁、质朴,不求雕琢,装饰洗练,能够充分地利用并展示优质硬木的质地、纹理和色泽的自然美。明清家具强调结构整体性,讲求一致性,比例推敲适度、合理,其中一些仅用小面积浮雕和缕雕点缀,较好地体现了完美的尺度与人体功能的科学性。
明代家具的选材多用紫檀、花梨、红木、铁梨木等硬木,兼用楠木、樟木、胡桃木及其它硬杂木。明代家具很少髹漆,仅擦透明蜡,以显示木材本身的高贵和美观。其品种有凳、椅、几、案、橱、柜、床榻、台架、屏风等,家具宽度和高度按人体体形的比例设计,使人用起来舒服、安稳。
清代家具,在早期主要是继承并发展了明代家具的传统与成就。乾隆时期,开始还吸收西洋的纹式,并把多种工艺美术手法应用到家具上来。到晚清,随着统治阶级欣赏趣味的改变,家具风格亦为之一变,从而形成了清式家具的风格。
清式家具选材类似于明式家具,但制作风格、做工、装饰等均有较大的变化。清式家具造型趋向笨重,装饰追求繁缛、华丽的风格。器物品种与明代基本相同,仍为日常生活所用家具。器具见棱见角、做工精细、雕缕华丽,喜爱镶嵌犀角、象牙、螺钿、金银片等物作为装饰。总的来说清代家具造型、触感均不及明式家具,也不利于清洁,艺术价值亦不及明式家具。
一般认为,明清家具的明显区别是:“明圆清方”,其局部图案、部件断面、整体造型风格等都可显露此规律。
明清家具的室内布置,多以对称手法为主,大、中型家具都成双配放摆置。用于分隔室内空间的不仅有屏风,还有镂空的博古架和各式门罩,使室内变化灵活。晚期更有穿衣镜出现(如《红楼梦》贾宝玉房中即有)。室内家具之处,还陈设有古玩、字画等,它们与家具的配合陈列,形成了不同的室内格调。
一般而言,明清家具的选材越珍贵,其价值就越高。随着年代的久远,人们越来越钟情于明清家具,“物以稀为贵”。因此,时下若收藏明清家具,日后必将得到丰厚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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