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小言

陈 浩

  书法是什么?似乎很难用语言来表述清楚,按美学家的观点:模糊产生美。大概是因为人们对书法认识上的那种差异,那种不确定性,引起了我的好奇、冲动和探求的欲望。从少年孩提时代的临池学书到后来的搜尽名碑法帖和遍访师友,近30年的翰墨因缘,没有将来想当书法家的奢望(那时没有书法家协会),更没有任何的功利色彩(不知道写字可以卖钱),但伴随着欣喜、痴迷、困惑、彷徨、陶醉、企盼以及几近艰难的跋涉,我为之付出了很多,也感悟到许多,而书法是什么,还是讲不清楚。

  老子说:“大象无形,大音希声。”至高的不可望其顶,至美的不可见其形。在无拘无束的任意挥洒下,在刚柔相济变化无穷的线条中,在黑与白简单而又丰富的世界里,我感到了书法艺术美的存在,也体会到那种“可喜可愕,一寓于书”的快乐。

  时间如白驹过隙,弹指一挥间,曾经引导我走近传统、走进书法艺术园地的前辈师长有的已经悄然而逝,而先前常在一起把盏读书论艺的书友也因时事变迁而各奔东西,天各一方,相随相依不变当初的惟有书法。真所谓“一水一天地,一山一境界”。书法就是这样一种时时给人以感悟,给人以境界的艺术。沈尹默曾这样说过,书法“无声而有音乐之和谐,无色而具图画之灿烂”。我认为这是历代书论中对书法艺术最简洁、最精到的阐释。

  回顾自己所走过的道路,是一个由专攻单一到博采广取的过程,时而清晰,时而混沌,不断面临着迷茫困惑,也经常因有所感悟而欣慰。我认为书法既是传统艺术,那么后来者就没有理由无视传统,至于如何理解和演绎它,那是个人的事。在各种艺术中,书法可算是最具有简单而又复杂特征的一种艺术。说它简单,是因为它仅仅以笔画构成汉字的字形结体来表现,而其复杂正是由于这种简单的线条和结体造型可以构成千变万化的风格形式,传递出各种情感表现,变幻之丰富,涵盖之广博,神鬼不可端睨。因此从王羲之到于右任,从帖学到碑系构成的是一座中国书法艺术之丰碑,不能不使人叹为观止。由于历史已有的辉煌和灿烂,也使得后来者倍感重负和艰辛,但这不能看作是割裂或摈弃传统的理由,相反,艺术也正是在这种历史不断地演进变化中增添了它的丰富性。怎样在传统的背景下寻求并创作出新的东西,是现今书坛的一项重大课题,谁也无法回避,我个人似乎赞成这种“继承非复古,创新应有边”(陈左夫语)的观点。此外,书法涵盖之丰富不仅仅在于笔墨功底、文字修养,同时还在于哲学、美学、史学乃至社会人生阅历、个人品格之修养等等。虽然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不能用简单片面的观点去看待“书如其人”,但从人类社会对艺术创造所要求的高度来说,“书如其人”自有它积极的意义和现实性。因此王国维说:“……无高尚伟大之人格而有高尚伟大之文章者迨未之有也。”(《文学小言》)

  人类社会在劳动生产实践和创造中,力量始终是人们的崇尚和偏爱并表现在艺术创造之中,书法也不例外,因此力感的美和力的表现是书法美感的基本要素之一,没有力的体现则会被人视为个性浮躁或功力不足。当然,功力是创作的基础,但同时还需要灵性的感悟,要在不断地“生—熟,熟—生”过程的循环往复中才能有所收获。苏东坡诗曰:“作诗火急如亡逋,清兴一发景却无”,这或许是每个从事创作实践的人都曾有过的体验,而关于捕捉这样一种瞬间的感悟却于创作大有裨益。因此,人们常说书法是一种遗憾的艺术,因为它往往是不可再生的。我个人在创作时一般也不太喜欢作“重复试验”,常常一两次不行就改换题材,改变形式,原计划写篆书作品的后来却成了行草。

  在创作观的把握上,我以为“中和”是很高的境界,种种艺术法则在矛盾的冲突中要达到“中和”是件很不容易的事,唯其至难,才显至高。所以无论是理性和情感,还是风格的收与放之间,都应辩证地处理对待,最难的也就是恰到好处。以“中和”为目的,从而表现一种自然率真之趣,将“做”寓于“不饰”之中,所谓“夸而有节,饰而不诬”,方能求得真趣、真韵。在风格取向方面,我个人较倾向于“雄浑、古拙”,同样,“雄”与“秀”也应是一种有机的结合,太“秀”则易见媚俗,过“雄”则见粗野霸气,何其雅也!曾作小诗云:“经年铁笔小耕耘,着意苍浑愧未能,但得缶翁豪气在,一刀万象任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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